湖州市创新机制建立森林消防应急救援体系
6月上旬,湖州市森林消防办在吴兴区埭溪镇举行了一场突发森林火灾应急处置演练,来自全省各地的30多名代表参加了现场观摩学习。
近年来,湖州市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积极创新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共建、一专多能机制,整合森林消防、民用消防和其它应急事故救援的力量,投入到森林防火之中。全市重点林区乡镇共建立8个综合应急救援队,在节约经费的同时提高了效率,提升森林消防现代装备和扑救能力。他们的主要做法是:
—— 完善制度,建立高素质正规队伍。2012年,湖州市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消防安全工作站和乡镇综合应急救援队建设的通知》,将原有的乡镇消防队、消防安全工作站予以合并,整合消防灭火、灾害事故救援、森林火灾扑救、社会消防管理等资源,承担辖区森林、民房火灾扑救、交通事故、群体性事件等处置任务。
—— 加大力度,保障林区内社会平安。队伍管理以乡镇为主,公安消防部门和林业部门业务指导,纳入全市综合应急救援指挥调度系统,与110联动,24小时待命。队员以招录退伍军人为主,队长、指导员事业编制,其它人员为合同制编制,现有人员中退伍军人占70%。经费保障实行县(区)、乡镇两级财政按比例分摊的方式予以保障(乡镇财政情况好的由乡镇全额承担,财政情况略差有县财政承担),上级业务部门予以经费补助,所有队员给予50至70万元的意外伤害保险。
—— 从严治队,带出一流的消防队伍。队伍实施准军事化管理,成立党支部,设立队长和指导员,分管行政和党务。日常采取统一内务、统一食宿、统一服装、统一训练、统一指挥的“五统一”管理模式。队长、指导员每年参加市级业务培训不少于1次,新招聘人员上岗培训不少于1个月,并常年坚持业务训练,使所有队员熟练掌握多种扑救器材的使用方法和安全避险常识,安排对装备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能够随时保持应急备战状态。(省森林公安局,省林火监测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