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房改资金竞争性存放项目招标公告
湖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房改资金竞争性存放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15〕91号)、《湖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湖政办发〔2015〕104号)等文件规定,为规范公款存放管理,保证公款存放“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效益”的原则,湖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将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对房改资金(包括房改售房资金、房改物业维修基金,下同)开展公款竞争性存放工作,现就本次招标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
(一)本招标项目:湖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房改资金账户开设、新增及存量定期到期资金的存放。
(二)本招标项目服务期限:1年
(三)本次招标将确定中标银行:2家。
二、投标银行资格要求
(一)在湖州市区或单位所在地设有分支机构的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及政策性银行;
(二)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三)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
(四)监管评级达到一定标准,市人行2015年度综合评价B级及以上。对地方经济有特殊贡献的可适当放宽,但须报市政府批准。
三、报名方式和材料
符合条件的投标银行可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湖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报名,报名时应提交以下材料(所有材料装订成册):
(一)湖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房改资金竞争性存放投标报名函;
(二)投标银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投标银行金融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投标银行在湖州中心城区设有分支机构的证明材料;
(五)投标银行提供总行或湖州市分行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
(六)投标银行法定代表人(或市分行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七)授权代表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八)投标银行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书(加盖公章);
(九)人民银行湖州中心支行2015年度监管评级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十)资格条件审核通过后,向报名银行发放招标文件。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6年7月11日— 7月20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双休日除外)。
地点:湖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湖东路16号,二楼综合财务科)。
五、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投标银行应于2016年8月16日上午9:0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至湖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湖东路16号),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开标时间: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8月16日上午9:00在湖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湖东路16号)开标,投标银行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开标地点:湖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五楼会议室
六、答疑
投标银行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 以书面(含传真)形式向招标人一次性提出,招标人将在规定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报名银行。投标银行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招标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七、招标公告发布地址
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huzhou.gov.cn)和“湖州市建设信息网”(http://www.hughjs.com)上发布公告。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静芳
电 话:0572-2058355
传 真:0572-2054718
湖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
2016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