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政法委副书记李新强、周长甬分别到湖州、嘉兴、台州检查验收“六五”普法工作

23.10.2015  19:25

  10月19日至21日,浙江省委政法委副书记李新强、周长甬分别率队对湖州市、嘉兴市、台州市的“六五”普法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检查组一行先后对湖州市德清县省级“民主法治村”——东衡村、沈家本纪念馆,嘉兴桐乡市莲花法治文化园、桐乡市旅游二期法治文化广场、南湖区中法集团、南湖区凤桥镇永红村,台州温岭市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台州市公共安全教育馆等基层普法工作点进行了实地检查,详细了解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基层的开展情况,并通过听取汇报、提问交流等形式,对湖州市、嘉兴市、台州市的“六五”普法工作进行检查。

  “六五”普法开展以来,湖州、嘉兴、台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抓“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经济转型发展、公共法律服务建设等重点工作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发挥普法宣传先行引导作用,以法治凝聚思想共识。同时,三市还结合自身特点,抓住重点对象、创新普法形式、多元传播法治文化,提升法治思维、增强法治能力、培育法治信仰,达到普治并举,不断提升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检查验收组充分肯定了湖州市、嘉兴市和台州市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取得的成效,认为三市普法宣传紧跟重点工作,让法治宣传教育接上地气、落到基层,围绕重点人群抓普法,夯实法治基础、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同时,要求三地要进一步健全机制,构建大普法格局;进一步突出重点,构建大宣传格局;进一步以民为本,构建大服务格局。

  检查验收组强调: 要进一步转变工作理念,更加注重法治精神培育。 法治精神是法治建设的灵魂。要把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等紧密结合起来,在继续抓好法律知识普及的同时,更加注重尊重法律的现代公民法治精神的培育。不仅传授更多的法律知识,让公众对法律条文有更加全面的了解,更要大力弘扬法治精神,让法律信仰内化为人们的自觉意识。利用丰富的法治文化资源,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大力培育既有丰富法律知识、更有深厚法治素养的公民,使得广大群众对法律有信仰、有敬畏,用不断增长的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促进依法解决各类问题。 要进一步树立中心意识,更加注重为重点工作服务。 普法工作的根本目的在于提高公民法律素养,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不断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要进一步发挥普法宣传在推进重点工作中的基础性、预防性和先导性作用,确保普法宣传更好地服务党委政府工作大局。要在认真总结前期服务重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紧紧围绕“五水共治”、“三改一拆”、浙商回归、创新驱动、“四换三名”、“四边三化”、市场主体升级、“一打三整治”、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七大产业培育以及市委市政府的重点工作,多措并举,把涉及的法律法规知识普及到位,为各项重点工作的推进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要进一步创新方式方法,更加注重普法工作实效。 要进一步创新方式方法,采用更多群众乐于接受、善于接受的方式进行宣传,提高普法效果。要积极推动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人民调解员、律师等开展以案释法工作,把执法、司法、调解的过程变为普法宣传的过程。要积极运用身边的人、身边的事,通过组织庭审旁听、案件宣讲、警示教育等方式,提高教育影响力。要更多地发挥法治小品、法治动漫、法治微电影等法治文化的作用,使法律知识和法治观念在潜移默化中深入人心。要更加发挥法治广场、法治公园、法治景区等作用,让人们在闲庭信步、休闲放松之时接受法治熏陶、提高法律素养。
  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吕昭华,部分省直单位领导以及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了此次普法检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