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州南浔东美餐饮有限公司-准予行政许可

16.03.2015  01:40
单位名称/申请人: 湖州南浔东美餐饮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负责人: 孙建华           你(单位)于 2015年2月26日提出的餐饮服务开办申请行政许可(受理号:餐受0503201500096)申请, 经本局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单位名称:湖州南浔东美餐饮有限公司; 地址: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人瑞路890、892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孙建华(法定代表人); 类型:中型餐馆; 备注:其他:泰国餐制售;不含凉菜;不含裱花蛋糕;不含生食海产品。 2015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