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两级法院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

17.06.2016  19:07

  缺乏专业化审判机构、审判力量薄弱是造成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短板的原因之一。昨天,记者从湖州中级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湖州两级法院均已获批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通过归口审理,实现环境资源案件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的“三审合一”,加大对环境资源犯罪的打击力度,形成强力震慑。

  环境资源案件因与自然环境和资源、自然科学等相关,专业技术要求高、审理难度大,推行专门的环境资源审判机构有利于破解审理难题。湖州中院常务副院长吴云介绍,环境资源审判庭的主要职能是审判环境资源刑事案件,包括与污染、破坏环境有关的投放危险物质罪、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危险物品肇事罪、环境监管失职罪等案件;审判环境资源民事案件,包括涉及大气、水、噪声等自然环境污染的侵权纠纷民事案件,以及涉及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等;另外还审判包括涉及大气、水、土地、矿藏、森林等环境资源保护、开发、利用的行政行为被诉而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

  “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是回应群众司法期待的一个新起点,湖州法院将借助全省百日环保执法专项行动的有利时机,开展全市环保非诉执行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吴云说。另外,以行政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为契机,法院也将积极推动建立由政府主导、基层综合执法部门实施或多部门参与实施的环境行政非诉案件执行联动机制,积极推动环境行政非诉案件“裁执分离”机制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