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东钱湖“四维度”加强区内房地产市场监管
年初以来,随着宁波市政府将东钱湖从“后花园”升格为“会客厅”,开发进程的步伐不断加快,东钱湖房地产市场持续升温,一度出现一房难求的的局面。为防止区内房地产开发商及中介机构采取虚假宣传、利用合同格式条款等不法手段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该局立足自身职能,多维度加强区内房地产市场监管,依法规范区内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区内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是强化对口业务学习,提升市场监管水平。针对房地产市场业务的特殊性,分局专门组织开展了一次有关房地产业务的学习培训,系统学习了《广告法》、《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全面提升监管区内房地产市场工作水平。
二是摸清主体资格底数,重拳取缔无照经营。摸清底数掌握登记情况,该局清查辖区内在册房地产开发企业20家和房地产中介机构39家,分别建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名录,制定工作计划,对区内相关房地产主体进行不定期检查走访。在对经营者日常检查的基础上,积极发现问题,严肃查处房地产企业特别是房地产中介机构无照经营行为,以及其他部门移交查处的和群众通过12345平台投诉举报的各种挂靠经营、承包者涉嫌出租、出借营业执照等行为。
三是加强广告监测监管,约谈虚假宣传的经营主体。近期,该局扎实开展区房地产广告监测、检查工作,掌握辖区内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广告发布情况并建立台帐,如实对房地产广告发布活动主体、内容、媒介、时长、范围等监测、检查情况予以记录。重点约谈和查处含有极限用语、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违反国家有关价格管理的规定的等内容的房地产广告。先后对九唐房地产广告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进行约谈,重点对公司使用“世界的湖、国墅”等字样进行改正;对景悦府使用“钱湖国际”户外广告进行调查并责令纠正。该局在规范广告内容的同时,积极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进行法律宣传和业务指导,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虚假房地产广告发布行为。
四是加大合同监管力度,突出治理合同欺诈。该局突出抓好规范格式条款备案工作,对区内3户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备案的10份《商品房买卖合同》格式条款进行突击式检查。通过检查发现,房地产开发企业为保护自身利益而制定的各式各样、五花八门的格式条款,虽然没有出现显失公平的条款,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为此,该局对区内3家较大开发商房企进行专项约谈,对备案条款不规范的依法予以规范统一。同时,该局还加大对《商品房买卖合同》格式条款备案监管力度,坚决查处擅自增加、使用未经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格式条款等违法行为,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