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高一新生建“综合素质档案”为高招参考
02.06.2016 22:05
本文来源: 档案局
省教育厅称,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是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培养个性特长、扭转唯分数论的重要举措,意义重大。一方面,有助于推进素质教育走向 深入,促进学生认识自我,规划人生,激发潜能,主动发展,实现自我的完善与进步;另一方面,有助于高校全面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及水平,扭转以考试成绩为唯一标准评价学生的做法,使人才选拔标准更加全面,方式更加科学,从只看“冷冰冰的分”到关注“活生生的人”,实现知行合一。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将以“湖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呈现,内容包括:基本情况、主要成长结果记录、个人事实材料、其他材料、学生自我陈述、教师评语及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意见等七项内容。
省教育厅称,该办法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分为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方面,明确了每个方面的考察重点。重在考查学生五个方面的行为表现,以此反映学生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尤其是学生在有关活动中表现出来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每学期末,教师要指导学生整理、遴选具有代表性的重要活动记录和典型事实佐证材料以及其他有关材料。对拟用于招生使用的材料,学生要签字确认。并且,学校要对学生遴选出来、拟用于招生使用的活动记录和典型事实证明材料在教室、公示栏、校园网等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本文来源: 档案局
02.06.2016 2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