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大力推进“科技十条”政策落实
今年以来,湖北省科技厅认真落实省政府出台的《促进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暂行办法》(简称“科技十条”)及实施细则,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作为科技工作的主要任务之一,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科技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快创新成果转移转化,全面服务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一、全面推进落实“科技十条”和五个实施细则。做好“第一公里”政策宣传和“最后一公里”政策落实工作。计划在全省高校、院所、企业进行政策宣讲,对高校、院所、企业落实情况进行实时跟踪,督促各市州科技主管部门做好政策的宣传和推进工作。提请省人大制定湖北省自主创新条例和技术转移促进条例,营造有利于自主知识产权产生和科技成果转化、技术转移的法治环境,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技术成果转移、扩散的长效机制,提高公共科技投入的产出效率。
二、整合资源,筹建国家中部技术转移中心。积极争取科技部支持建设国家中部技术转移中心。中心以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促进技术、人才、资本、服务、产业、园区等良性互动为核心,近期将着力构建湖北技术转移与成果转化服务数字化系统,建成科技成果、发明专利、科技人才、科技企业实用数据系统,引进一批国际及国内著名技术转移机构,形成成果转化、技术转移快速响应机制,引进和转化一批符合湖北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的技术转移重大项目,带动并育成一批本地技术转移骨干机构,吸引、培养一批技术转移团队和领军人才,建设一支技术转移人才队伍,服务在鄂企业创新发展需求。未来五年实现湖北对中部和全国,乃至全球创新资源的凝聚、整合与利用,推进科技创新活力的充分释放和市场对科技资源的有效配置,将中部技术转移中心建设成为国际化、市场化、开放式的技术转移平台和科技成果发布与交易的新地标。
三、积极推进科技成果在鄂转化。全面提升在鄂高校、科研院所服务湖北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推进形成科技成果就地转化、“落地开花”的良性机制。积极推动网上技术供求发布,定期举办重大科技成果推介(拍卖)会,完善科技成果管理与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的无缝对接,探索推动科技计划项目成果的转移转化新机制,培育技术转移中介机构和技术经纪人队伍,力争全年技术合同登记额突破500亿元,建设完善多层次的科技创业服务体系。
四、进一步激发高校院所科技人员创业热情。组织实施“科技企业创业与培育工程”,为科技人员提供创业导师、创业辅导、创业培训等全方位、全过程、多层次创业服务,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创投机构、担保机构、中介机构与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留学生创业园等对接,着力培育企业创新主体,努力形成既“皓月当空”、又“繁星满天”,大中小微型科技企业共同发展的良好生态。
(来源:科技部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