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港航大力查处杭甬运河违法行为

06.07.2015  05:13
  今年上半年,杭州港航在抓好基层站所职能规范化建设的同时,高度重视杭甬运河违法查处工作,通过依法履职,使行政执法工作得到明显提升,共检查发现违法案件96起,结案86起,罚款60700元。
  一是固本强基,强化执法队伍建设。上半年,萧山港航狠抓法制学习培训、作风纪律建设和执法装备使用,使执法队伍在精神面貌、业务素养、作风效能等方面都有了新的进步。
  二是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立足站所职能,结合辖区季节、航道、码头、船舶流量等实际,以开展“打非治违”活动为载体查处违章行为。从案件分类统计看,有不穿救生衣、雾中冒险航行、遮挡船名号、船舶超载、配员不足等8种,案由进一步丰富;从处罚类别看,警告22起,罚款84起,处罚力度不断加强;从综合统计分析,港政1起,海事85起,对海事常见行为的处罚依然占主导地位;从处罚程序看,一般程序29起,简易程序57起,一般程序占据一定比重。通过查处,提高了执法效能,扩大了执法影响力,初步达到处罚一起、教育一片的目标,对稳定杭甬运河水上交通安全形势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是合理调整执法方式,使现场执法与动态监管得到相互补充。今年以来,萧山港航继续大力推进非现场执法,通过非现场执法方式查处违章行为。同时不断尝试新的现场执法方式,通过错时巡查、夜查、重点船舶跟踪检查等方式,提高执法效率。
  四是改良文书制作方式,用电脑制作简易文书。按上级要求,对简易程序的案件,在原有手工制作的基础上,同时用电脑制作,使《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更加规范合理,不仅使文书清淅度提高,且利于查询、分析和统计。
  五是及时督促船员违法处理。按规定,违法行为被录入浙江省船舶综合监管系统后,船员应当将违法情况在15天内及时处理掉,否则违法行为会自动转入黑名单。以往港航人员将违法事项通过GPS、短信方式提醒违法人员,但由于船员疏忽,造成违法处理延误的情况时有发生。现在港航人员在违法行为录入船舶综合监管系统后,及时改用电话与船员联系,将违法情况、处理事项、处理期限等内容详细说明,使船员违法处理进程得以加速。
  下一步,萧山港航将立足基层站所管理职能,持续加大杭甬运河行政执法力度,促进水上交通形势平稳有序。(杭州市交通运输局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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