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破两难纠四不 问责183人

27.11.2015  11:10

  记者从温州市纪委了解到,自今年3月温州市委、市政府开展以“解决群众办事难、工作推进难、查纠领导干部工作不担责、不作为、不认真、不用心”为内容的“破两难、纠四不”专项活动以来,已破解难题256个,问责183人,其中包括3名县处级领导干部。
  温州市纪委有关负责同志介绍,开展“破两难、纠四不”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助力全市中心工作顺利推进。而强化问责,始终是活动的主要抓手。被问责的183人中,县处级领导干部3人,乡科级干部78人,党政纪处分26人,书面效能告诫23人,免职等组织处理3人。
  干部“不担责、不作为、不认真、不用心”开始成为问责的重点之一。2015年7月,瑞安市飞云街道屿头河污染严重,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直排入河,河面保洁不到位造成二次污染。
  飞云街道办事处对“五水共治”工作督查不力,没有及时掌握和上报屿头河存在的污染问题。2015年8月12日,瑞安市纪委监察局给予飞云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屿头河“河长”陈士勇书面效能告诫3个月处理,给予分管领导飞云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林华弟通报批评处理。
  针对“中梗阻”、“处(科)长当政”和“小鬼难缠”现象,半年来,温州市共查处问责46起典型案件,对其中8起点名道姓进行通报批评,并在媒体曝光。
  温州“破两难、纠四不”查处案件,坚持“一案双查”,全部上追一级,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在被问责的183人中,因负领导责任而被追责的有26人,均为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
  截至目前,温州全市已破解难题256个,破解率达67%。由温州市纪委监察局主动牵头破解了一批涉及时间长、部门多、政策处理难、关系错综复杂的“老大难”问题,并已对23个温商回归引资项目进行难题破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