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首次开展市直单位社会评价工作
为了促进市直单位“执法更好、服务更优、效率更高”,温州市委、市政府在《2016年度市直单位考绩办法》中首次引入社会评价,让市民对市直单位的工作实绩、工作效率、服务态度和社会影响作出评价,并由温州市统计局负责评价工作的具体实施。温州市局高度重视,将社会评价纳入全局年度重点工作,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处室和职责分工,有效开展评价各项工作。
一、评价方案科学合理。 温州市局围绕社会评价工作的核心要义,结合温州实际,科学制定评价工作方案,两次获得市委书记徐立毅的批示肯定。一是确定三大评价系数,根据参评单位的不同职能性质,采取“分类别分系数”的办法,将89家参评单位分为社会服务多(执法任务重)、社会服务较多(执法任务较重)、其他三大类,并分别设置1.02、1.01、1的评价得分系数;二是明确六大评价主体,此次调查将从全市范围内抽样选取六个层面的社会公众代表10000人,对各单位进行评价,其中市民代表(含外来人员)5000人,企业代表2500人,“两代表一委员”、县(市、区)机关代表、社会组织代表、社会监督代表等合计2500人;三是确定四种调查方式,根据评价主体的特征,对市民代表采取入户调查的方式,对企业代表采取一套表联网填报的调查方式,对“两代表一委员”等采取邮寄问卷调查的方式,对外来人员采取进企业集中调查的方式,此外还对43家有审批职能的单位进行服务审批对象的电话回访调查。
二、调查准备精心细致。 此次调查样本数量多、调查对象分布广、调查方式多样,调查前期需要准备大量的工作。一是样本抽取科学合理,入户调查采取PPS抽样方式抽取35个社区、20个村,再进行二阶等距抽取样本户,企业调查的样本采取等距抽样的方式;二是调查员队伍精心选调,温州市局通过从专项调查中遴选、基层单位推荐等方式,选调了105名统计调查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入户调查员,并根据“交叉、就近”的原则为每个调查员分配调查区域;三是试点调查组织有序,为检验调查方案的可行性,在正式调查开展前选取了一个社区进行试调查,及时分析试调查中存在的不足并总结归纳成功经验;四是业务培训全面细致,温州市局联合市考绩办召开两次工作会议,并对调查业务进行培训,确定调查员熟练掌握调查技巧、清晰明白调查要点;五是物资准备充分到位,温州市局设计印制调查问卷、调查专用信封、市直单位职能介绍汇编本、调查员证件,并采购了入户小礼品、投票箱、填涂笔等调查物资。
三、调查实施严谨求实。 一是合理分组提高效率,入户调查中根据样本数量将每个社区划分成6个组,每组安排一名调查员和一名陪调员,确保每个调查组一个晚上能完成所分配的调查任务数;二是现场选择样本户,在社区(或村)的调查现场,调查员随机选择调查起点户,并遵循“右手原则”每间隔5户调查一户,有效避免调查户名单的泄露,确保调查过程公正;三是加强过程督导,温州市局派出25名工作人员担任每个样本社区(村)的督导员,确保调查员根据规则实施调查,并有效杜绝干扰事件的发生;四是加强事后复核,温州市局要求每位督导抽取20%的样本户进行复核,重点核实问卷是否本人填写以及是否有受干扰的情况,确保调查数据质量过硬。
四、调查结果合理运用。 根据考绩办法的规定,此次市民代表的评价将以20%的权重纳入市直各单位年终考核的总成绩。同时,此次调查还收集了市民对市直单位工作的意见建议,除报告市领导外,还将反馈给各部门,作为各单位查找不足、补齐工作短板的重要参考,真正体现政府工作问政于民、问绩于民的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