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清明期间实现“零”森林火灾

13.04.2020  15:13

  清明期间历来是春季森林火灾的高发期。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市的部署要求,切实履行林业主管部门行业管理职责,积极作为,勇于担当,协同相关部门,做到早部署、广宣传、查隐患、抓防范,克服了森林火险等级偏高等严峻形势,平安度过了清明森林防火关键期,实现全市“”森林火灾。

  一是全面压实森林防火安全责任。清明前,该局专门召开局党委会和局长办公会议,部署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把森林防火安全责任纳入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系统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考核内容,层层压实森林防火工作行业管理责任和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加强林区安全管理,扎实推进森林火灾防治责任落实到人、到点,全力以赴抓好清明森林防火工作。

  二是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安全检查。各地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联合应急管理、农业农村、民政等单位组成“平安清明”森林防火工作督查组,对辖区重点乡镇(街道)和森林经营单位的预防措施落实、值班备勤、隐患排查、宣传发动等进行督查指导,发现并整改森林火灾隐患75处,做到隐患早排查、早解决,有效促进了各项预防措施和森林火情早期处置力量的落实到位。

  三是全面发动社会力量参与防火。各地坚持“突出重点、全线布控”的原则,采取疏堵结合、严防死守的措施,把森林防火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结合起来,发动社会力量全面开展林区野外火源专项整治行动,全市在主要路口、重点区域设立临时森林防火检查卡点1481处,共出动民间森林消防队伍149支,森林消防队员4026名,护林员2780名,共同参与当地政府的管理,加强林区管控和巡护密度,严禁带蜡烛、鞭炮、纸钱等易燃物品进入林区,全市共劝阻、教育违规人员1500余人次,收缴鞭炮、纸钱300多公斤。

  四是全面营造森林防火社会氛围。各地将宣传教育作为第一道防线,三月份开展了以“关注森林防火,守护绿水青山”为主题的宣传月活动,全市共出动宣传车323辆次,巡查人员2869人次,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207次,悬挂宣传横幅、标语3037幅,分发张贴清明禁火《通告》3万余份。同时,还利用微信公众号、互联网等媒介,发布森林防火温馨提示,营造良好的森林防火社会氛围。

  五是全面落实森林火情早期处置。各地在加强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的同时,森林公安机关还组建了清明期间赴火场工作组,密切关注本地火情动态,落实早期森林火情的处置工作,及时劝阻违规野外用火行为147起,有效防范了森林火灾的发生。

(温州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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