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洞头区大小门岛热电联产项目合作框架协议顺利签署

01.07.2016  15:48

  为推进洞头区大小门岛开发建设,加快发展温州海洋经济,提升大小门港区的战略优势,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三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于近日就共同开发热电联产项目正式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

  该项目拟选址于洞头大小门岛北部,在取得一定供热规模的基础上开发建设一座热电联产电厂,面向大小门岛落户企业实施集中供热。近期用地约100亩,远期用地约450亩,根据热用户集聚程度分期投资建设。远期规划平均供热负荷可达到802.9吨/小时,规划热源点累计静态投资额23.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