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水电行业协会第四届会员大会召开
【本站12月30日讯】12月28日下午,温州市水电行业协会召开第四届会员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第四届理事会,并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市水电行业协会全体会员参加会议,并邀请省水电管理中心、市水利局、市发改局、市民政局、省农村水电行业协会、丽水市水电行业协会领导参加。
省水电中心副主任、省行协理事长林少青致辞,充分肯定了温州市在水电行业协会发展方面取得卓有成效的工作,同时希望下一届理事会在促进“平安水电”、“智慧水电”、“生态水电”发展方面作出新贡献。
大会听取了第三届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审议通过了《温州市水电行业协会章程》修改报告、《温州市水电行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管理办法》和《温州市水电行业协会会费收取标准及管理办法》。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四届理事会理事、会长,并随后召开第四届一次理事会议。大会选举叶文力为会长,一次理事会选举王建华为常务副会长,戴国斌、吴钦华、陈敬钮、周忠育为副会长,张冰心为秘书长。
饶道奖副局长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第三届届理事会取得的工作成绩,尤其对协会在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服务指导、激发行业发展活力等方面的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并对第四届理事会工作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认清水电发展形势,明确行业协会服务方向。准确把握农村水电发展新形势,不断强化安全监管,牢牢抓住生态水电、智慧水电、集约化(专业化)管理模式等发展新机遇,努力探索符合我市实际的农村水电发展新思路、新做法;二是提升行业自治能力和水平,促进农村水电发展。进一步完善技术团队建设,积极开展行业技术服务工作,充分发挥行业人才优势。进一步健全理事会民主议事、民主决策、民主监督规则,把工作重点统一到安全生产这一主题,完善协会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水电行业自治能力;三是积极组织协会活动,进一步增强会员凝聚力。要继续加强协会技术交流类、外出考察学习活动的开展,强化新技术和产品交流研讨,提升行业管理水平和协会管理能力,增强会员向心力。采用合理合法的途径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诉求,做到有理、有据、有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