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开展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
为切实做好夏季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提升全市火灾防控能力和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5月20日至9月20日期间在全市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检查主要内容:
一是重点企业。以石油化工等易燃易爆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为重点。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日常消防检查巡查,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建立专职消防队,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等情况。6月底前,根据前期排查出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的规模和类型,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责任部门,并向上级政府报备情况;市政府决定将劳动密集型企业较多的鹿城区、瑞安市确定为试点地区,推动解决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区域基础消防设施建设,落实基层政府、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建立长效机制的情况。
二是重点场所。以养老院、社会福利机构、医院病房楼、寄宿制学校、幼儿园、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商市场特别是大型商业综合体居住出租房屋,“个、小、微”及合用场所,寺庙教堂、古村寨等文物古建筑为重点。养老院、社会福利机构、医院病房楼、寄宿制学校、幼儿园、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寺庙教堂、古村寨主要检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保安等五类人员培训,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人员安全疏散,装修装饰材料,用火用电管理,违规住人,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等情况;居住出租房主要检查消防安全责任书签订情况,用火用电、疏散楼梯是否符合要求,内部装修隔断材料是否采用不燃材料,是否按标准配置消防安全“四要件”(灭火器、防毒面具、逃生绳、手电筒),推广应用空气开关、智能火灾报警器、智能电动车充电器等物防技防措施情况;“个、小、微”及合用场所主要检查住宿与非住宿部分是否分隔,是否存放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物质,是否按标准配置灭火器材、应急照明、简易喷淋、智能火灾报警器等消防设施,疏散楼梯、安全出口设置是否符合要求,用火用电是否符合要求。
三是重点行业。教育、民宗、民政、规划、住建、城管与执法、文化、卫生、旅游、安监、质监、市场监管、市政公用等行业部门,主要检查落实部门监管职责,组织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检查,制定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工作制度,实行标准化管理;督促指导行业单位以片区为单位开展联勤联防等情况。
四是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对省、市、县、镇四级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重点检查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情况。7月底前,各地排摸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实行政府挂牌整治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