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局多举措力促农业统计“应统尽统”

29.03.2016  15:11

  为适应新形势下“三农”统计工作,更好地反映现代农业发展趋势和生产形势,2015年底,温州市统计局正式启动现代农业统计调查工作,主要通过五方面举措促进农业生产统计“应统尽统”。 

   出台制度。 温州市局制定《温州市现代农业统计调查试点工作制度》(温统制〔2015〕6号),制度对全市近1300家示范性农业经营主体单位以及各县(市、区)涉农部门开展现代农业统计调查,调查包括温州市农业规模经营主体基本情况、温州市规模农业单位生产情况、温州市名优农产品生产情况和温州市主要农产品价格等情况等,该项制度补充和完善当前的农业统计方法和制度,为农业生产统计应统尽统工作打开新的局面。 

   搭建平台。 初步建立市级以上规模农业经营单位信息平台,并抽选部分对2014年和2015年生产情况进行登记。通过对规模农业企业生产情况的调查,收集到规模化农业第一手统计数据,进一步补充完善原有的村级起报方式,为农业应统尽统工作搭建了新平台。 

   创新载体。 结合规模农业单位信息平台和种植(养殖)大户联系制度,为农业受灾情况和生产效益等相关调查提供新的载体,很好的为市委、政府关注的热点问题作出及时反应。2015年,“灿鸿”、“苏迪罗”台风登陆后,温州市统计局两次启动受灾情况调查,调查结果为全市粮食安全生产提供参考。 

   关注效益。 一是 开展家庭农场及合作社调查,系统反应家庭农产扶持政策落实情况,激励农户向“户转场、场转社、社联合”等规模化农业经营方式转型; 二是 开展名优高效益农产品占比情况调查,研究本地名优农产品定义,测算全市高效益农业生产结构,为农产品结构优化,促进合理多层次发展农业生产提供指导。 

   完善体系。 通过农林牧渔业部门分行业监测和建立市级大宗农产品价格调查体系,切实完善温州市一产增加值核算体系,通过对“生产量“和“价格”这两大核算要素做有效评估和核准,充分发挥部门的职能优势,更加准确及时的反映大宗农产品价格变动趋势,为精准核算全市一产增加值,全面反映农业生产情况和转型升级成果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