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局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凸显三个“新”
今年来,温州市局高度重视投资统计工作,在上级统计部门的指导和市委市政府的关心下,各项工作均有所突破,凸显三个“新”。
一、投资统计质量检查呈现“新常态”。 一是开展投资统计数据质量常规检查。今年来,已完成对龙湾区、瓯海区、永嘉县、平阳县、苍南县、瑞安市、乐清市及瓯江口等地区的常规检查,检查项目93个。二是联合部门开展百亿工程集中开工项目督查。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联合发改、考绩、水利及市政等部门及有关新闻媒体单位,抽调各个领域24名业务骨干组成3个督查组,由统计、发改及考绩等部门分管领导担任督查组组长,对全市137个重点项目的开工情况及投资统计数据质量情况进行督查。三是结合统计巡查抓好数据质量检查。先后对龙湾区、泰顺县、市工投集团、电信公司等地区或单位开展投资统计数据质量巡查,检查投资项目17个。
二、投资统计制度建设采取“新举措”。 为确保投资统计数据质量检查更具针对性和客观性,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市局制定《温州市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数据质量检查办法(试行)》,明确检查重点为总量或增速波动较大,与关联指标严重不匹配地区的在建项目,同时对检查内容、检查方式及工作步骤作出标准化规定。为进一步提高投资统计主要数据评估核定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温州市研究制定《温州市固定资产投资统计主要数据评估核定办法》(初稿),以省局对全市评估核定投资增速等指标为基础,以数据质量核查结果、上报数据波动程度和内外部相关评估指标为依据,对县(市、区)投资数据质量进行评估,力求评估过程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三、投资统计工作试点取得“新进展”。 温州市是浙江省投资统计方法改革两个省级试点之一。在省局直接指导下,温州市投资统计制度方法改革工作有效推进,并取得阶段性进展。一是各级领导高度重视。为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洞头县府办发文,成立以副县长为组长,各县直部门及乡镇(街道)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省局投资处两位处长亲临试点动员部署会。二是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精心梳理试点调查对象,确保项目单位与联网直报企业、小微企业、部门和新建企业逐一对应;按对象的不同,分批次开展试点业务培训,;对所有试点调查单位印发《致统计调查对象的一封信》,要求积极主动做好试点数据上报工作。三是及时完成试点报表。实时跟踪试点数据上报情况,对重点监测及有上报困难的企业主动上门指导,目前已完成上半年和三季度两个报告期的数据上报,上报率为100%。四是深入分析总结试点工作。省局投资处专门来温调研试点开展情况,温州市试点总结报告根据试点实际提出10个问题,并逐条提出合理建议,得到省局投资处领导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