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安监局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近年来,温州市安监局根据省、市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体部署,围绕创建较高水平平安大市目标,立足“种好责任田,当好协调员、监督员和宣传员”的定位,全力抓执法、除隐患、保安全,取得积极成效,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发展。2017年,全市安监系统行政执法立案2006起、处罚1938家(次)、罚款3751.25万元,同比分别上升26.96%、26.01%和4.75%,移交公安机关行政拘留290人、刑事拘留42人。
一、积极探索,建立完善事故前追刑责机制。2014年5月,温州市安监局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印发《关于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前追究刑事责任机制,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的意见》,明确了刑法条文适用、证物检测等相关内容,建立起公安机关驻安监部门工作联络、重大案件会商、案件联合查处、案件移送、信息共享五大机制,为实施事故前追刑责创造了条件。之后,市安监局又联合市公安局出台《关于建立全市安监、公安联动执法机制的实施意见》,深化安监、公安执法协作。
二、以打开路,深入开展打非治违系列“铁拳行动”。制定《温州市安监系统打非治违“铁拳行动”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对打非治违行动进行全面规划。以危化品、烟花爆竹、涉爆粉尘、涉氨制冷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对非法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打击和整治。在“铁拳行动”中,全市安监系统共收缴各类危化品800多吨、烟花爆竹3万多箱,一批隐藏较深的非法生产经营危化品、烟花爆竹窝点被端掉。
三、多策并举,广泛发动群众举报事故隐患。为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生产经营活动,温州市广泛发动群众举报,加大宣传力度,拓宽举报渠道,于2017年3,正式上线微信“微举报”。除微举报外,还可以通过电话、手机短信、微博、电子邮件、信函、网络举报平台等多种方式举报。2017年共受理查处群众举报1291件,通过微举报取缔地下涉爆粉尘企业28家。
四、完善制度,积极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率全省之先制定《温州市<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裁量暂行标准》《温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行政处罚裁量暂行标准》《温州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制定《温州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简易程序实施办法(试行)》,对行政处罚简易程序进行细化、量化,有效加大基层安监机构对小微企业的监管执法力度。2018年3月,制定《温州市安监局关于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推行全员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全面推行全员执法,加大执法力度,有效解决日常监管中存在的只检查不处罚问题。
五、落实保障,大力优化安监执法环境。一是规范乡镇(街道)安监机构名称和外观标识。根据市编办文件,统一了乡镇(街道)安监机构名称和乡镇(街道)安监所的外观标识。二是重视乡镇(街道)安监所委托执法工作。根据市府办《关于乡镇(街道)区划调整中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所建设的通知》精神,在区划调整中,确保基层安监机构人员力量不减。三是强化教育培训。邀请法官、律师、专家上执法业务课,并开设处长讲坛,开展岗位练兵、交叉执法、案卷评审等活动。四是加强执法监督。开展“执法不严、执法不公”专项整治,坚决纠正乱检查、乱处罚、乱作为等问题,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优化营商环境。2017年以来,全市安监监系统实现了行政执法零投诉、零复议、零诉讼,没有发生行政处罚复议被变更、撤销和诉讼败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