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可移动文物普查取得阶段性成果
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支持下,温州市“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自2012年底启动以来进展顺利,今年7月转入关键性的文物信息登录上传阶段。截至11月5日,全市完成系统外文物认定40家,完成比例为45.97%,共完成上报文物(含自然类文物)7388件,完成收藏文物的18.03%,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文物普查是科学保护和利用文化遗产的基础工作。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由国务院统一领导,是建国60余年来我国首次针对可移动文物开展的普查,是在我国文化遗产领域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项目。该项目集中技术和人才力量,对我国可移动文物进行全面调查登记,并建立全国可移动文物信息登录平台和数据库,从而实现全国文物信息资源的整合利用和动态管理。
一、第一阶段——确定对象摸底调查
温州市在全国普查工作启动之初,便迅速成立了温州市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地点设在温州博物馆。所辖的龙湾、瓯海、洞头、永嘉、平阳、苍南、文成、泰顺、瑞安、乐清等10个县(市、区)也同时设立了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随后,制定计划、组建队伍、落实经费、对外宣传、人员培训等工作全面铺开。
2013年8月初,市普查办与市工商局、统计局等部门协调沟通,通过筛选、审核,确定917家国有单位为普查对象。所辖县(市、区)共确定了4258家国有单位。针对这些单位,普查员们展开了撒网式的摸底调查工作,通过电话登记、上门走访、邮件、快递、QQ、EMAIL等多种方式向市内所有国有单位发放《国有单位文物收藏情况调查登记表》和相关普查文件,截至2013年10月,温州市国有单位调查登记表全部收回。
二、第二阶段——文物认定
文物认定,是指文物行政部门对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可移动文物资源确认为文物的行政行为。即普查办要对收藏单位的藏品进行排查,以确定是否为文物,文物是否为真。这是普查工作继摸底调查之后的第二阶段。
经前期调查,全市共有115家收藏单位反映有文物,经文物认定后,104家收藏单位确定有文物,其中文化文物系统外收藏单位共87家,温州医科大学、温州革命烈士纪念馆、温州百丈漈水力发电厂所藏文物数量最多。
普查期间,市普查办对各县(区)普查采取了行之有效的督查措施,通过开展实地座谈、指导及实行工作进度周报、年终评先考核制度等。10月下旬,温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组织到瑞安、平阳、乐清等县(市、区)文广新局、文物收藏单位督查普查进度,要求各县(市、区)高度重视,落实经费,采取措施,合理安排普查力量,切实保证于今年底全部完成系统外收藏单位的文物认定、完成50%馆藏文物信息采集上传的总体要求。
三、第三阶段——文物信息登录
当前,普查工作处在第二阶段文物认定和第三阶段文物信息登录的交汇时段。
文物信息登录,即文物信息数字化,就是将文物的名称、保存状态、年代、来源等14项信息,通过可移动文物信息管理平台联网上报,汇集成一个数据库。相当于给每个文物发了一张“身份证”,让文物有据可查。
按计划,2016年全国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将落下帷幕,而温州市的普查工作有望在2015年全面进入第三阶段。温州市普查办将加强对各收藏单位的督查协助力度,确保全市普查工作彻底摸清家底,圆满完成任务,为下一步文物保护、研究、利用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