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召开《县级湿地保护规划》编制成果审查会

07.07.2015  19:48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的意见》,近日,温州市组织召开了《县级湿地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编制成果审查会,对龙湾、瓯海、乐清、永嘉、洞头、文成和泰顺县等7个县(市、区)的湿地保护规划编制成果进行审查。会议邀请了国家林业局华东森林资源监测中心、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亚热带林业研究所、浙江自然博物馆、浙江省森林资源监测中心、浙江省湿地研究中心等单位的专家出席。省林业厅王章明副巡视员等领导到会指导。

  与会专家和领导听取了各编制单位关于《规划》编制情况的介绍,并认真审查了有关资料,经质询、答疑后,专家组认为温州各地的《规划》对湿地资源保护利用与管理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客观分析和科学论证,结合当地湿地类型的特点和五水共治建设美丽浙南水乡项目,编制了湿地保护体系、管理体系、优先行动等规划,基础资料翔实,内容系统完整、重点突出,符合国家有关湿地保护政策和县级湿地保护规划的有关要求,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前瞻性和指导性。各地的《规划》充分体现了人与湿地和谐、以人为本的理念,较好地处理了湿地保护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有利于各地湿地资源的保护和功能的发挥。与会专家一致同意此次参加论证的各地《规划》通过评审,并建议编制单位根据专家提出的意见对规划做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后,按程序进行报批实施。

  《规划》的编制与实施,对于维持温州市各地湿地生态系统健康与生物多样性,有效发挥湿地的多种功能,保障区域生态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意义。(温州市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