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公转商”贴息贷款在泰顺开展试点工作

30.07.2015  19:27
  2015年7月24日,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管领导率相关业务处室赴泰顺分中心启动个人住房公积金转商业贴息贷款试点工作。泰顺分中心工作人员及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等受托银行人员全程参与。培训会上相关处室人员向与会人员解读了“公转商”贴息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并对业务具体流程进行了培训。会后,泰顺分中心工作人员会同受托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成功办理了5笔“公转商”贴息贷款业务。
  “公转商”贴息贷款,是公积金中心因阶段性资金紧张,由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受托银行按照公积金中心审批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先行向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作为可置换贷款,由公积金中心按月给予利息差额补贴,待公积金中心资金宽裕时,再将银行商业性贷款置换转回为公积金贷款的业务。实施公转商贴息贷款业务,通过支付小额利差引进银行资金为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发放贷款,是妥善应对我市住房公积金运行中日益凸显的资金压力、改善住房公积金封闭运作的现状、拓宽资金渠道、做大做活资金盘子的有效措施。积极开展公转商贴息贷款业务,无疑对稳定住房消费、拉动经济增长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同时,拓展和创新了住房公积金的业务种类,加大了保障缴存职工解决基本住房问题的支持力度。(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