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审计推进强化全市困难职工家庭申报审核

02.12.2016  18:07

今年10月,温州市总工会制定出台了《温州市工会系统困难职工家庭申报及审核认定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市、县总工会工作职责,并结合实际做出多项例外规定,使工会系统困难帮扶更精确,制度设计更富人情味。

今年上半年,温州市审计局对温州市总工会领导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市总工会帮扶的753户困难职工家庭中,118户职工家庭拥有1辆以上轿车,18户拥有2套以上房产,14户有经商办企业等情况。市总工会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梳理核查,对不符合要求的120多户困难职工家庭作注销处理。为进一步规范完善全市工会系统建档困难职工家庭申报及审核认定工作,市总工会经深入调研后,于今年10月出台了《温州市工会系统困难职工家庭申报及审核认定暂行办法》。

该办法对申报建档困难职工家庭的条件做了明确要求,对申报对象的收入、车辆、房产等做了详细规定,特别是根据温州居民生活水平实际情况,做出多项更加人性化规定,可操作性较强。如对家庭成员名下有生活用机动车辆的,排除残疾人用于功能性补偿代步的机动车辆和普通二轮摩托车,或者机动车辆购置于致困情形发生前、购置时价格20万元以下、年费用1.5万元作为收入计算后家庭生活仍然特别困难的等,仍然可以享受有关帮扶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