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三位一体”实践走在前列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简称2017年中央1号文件)上月公布,引人瞩目的温州元素“三位一体”写入其中:加强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积极发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
事实上,农村合作“三位一体”的实践,凝聚了温州农村干部群众大胆探索、改革创新的心血。
“三位一体” 瑞安先行
温州“三位一体”实践,已经有十几年的时间。2006年1月,浙江省农村工作会议首次提出“积极探索建立农民专业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体’的农村新型合作体系”的构想。2005年6月,瑞安市开始试点筹建以政府主导、农民为主体的瑞安市农村合作协会,并于2006年3月正式成立首家县市级综合性农村合作组织。其“三位一体”综合试点项目,被当时的学术界称之为新农村建设的“温州模式”,乡村发展模式的“瑞安试验”。
2006年12月19日,浙江省发展农村新型合作经济工作现场会在瑞安召开,提出要把建立和发展“三位一体”农村新型合作经济,作为推动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政策扶持,使这项工作成为解决“三农”问题的一个重要途径,使浙江省农村新型合作经济发展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瑞安试验” 遍地开花
瑞安最初的“三位一体”,是一种组织框架内的“三位一体”,试图把部门的资源整合到一个载体上来,这种做法难度较大。实践中,温州市顺应形势变化,创新农业经营体制,逐步演变合作社内部的“三位一体”,拓展合作社的功能,对合作社实现有效的转变提升。这种“三位一体”可以使合作社实现大联合,让社员在信贷、供销等方面得到支持,在信息、市场和技术等方面实现共享,在培训、指导和服务方面得到帮助。
2010年9月,由温州全市221家县级以上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27位农业专业人士组成的温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挂牌成立。2011年3月,温州市首家农村资金互助社——瑞安市马屿汇民农村资金互助社开业,成了为农民社员融资的“农民银行”。此后,温州探索实践了农村资金互助会、信用部等合作社内部的信用合作实现形式,全市农村合作金融组织遍地开花。
2011年12月,温州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成立,成为党委、政府领导下由合作经济组织和服务“三农”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组成的联合组织,重点探索建立农民专业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体”的农村新型合作体系建设,规范和扶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和发展农村现代化流通体系,创新发展农村金融体系。
“瓯海实践” 总结推广
瓯海较早启动“三位一体”农合联体系建设。2012年初,该区实施区供销社和农合联“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合署办公。当年5月,瓯海区农合联正式组建成立,辖区10个镇街全部组建农合联,形成区、镇街两级农合联组织体系建设。
2014年,该区成立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由全区133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组成,实现了农合联从区到镇街到村到户的全覆盖。
2015年8月,由瓯海农商银行、区供销社、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分别出资54%、45%和1%,首期注册资金1000万元,成立首家以“公司+会员”制形式的“三位一体”实体平台——温州瓯海农合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进一步整合发挥专业合作社生产优势、供销社流通优势和瓯海农商银行资产优势。
该区“老供销”大胆尝试创新引人瞩目。按照生产、供销、信用融合发展的思路,深入实施现代农业经营主体示范行动和“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组织示范创建行动。目前,全区有农民专业合作社248家,合作社成员4186人,带动农户3.5万户,联结基地4.33万亩,共培育发展家庭农场61家,创成省级示范社12家、市级示范社34家、区级规范社55家。
该区推进信用融合新模式,打破农民融资瓶颈。2015年10月,瓯海农商行率先启动“农民资产授托代管融资”模式试点,推行一年来累计发放贷款7.15亿元,惠及农户2400户,覆盖127个村。
瓯海“三位一体”系列成功实践得到多方关注与肯定。去年下半年,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就“三位一体”进行专题调研,先后两次派人到瓯海专题调研“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建设和农合联改革做法,认为这为全面深化全国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探索了新路子;省农办、供销社等部门主要领导调研瓯海区农合联“三位一体”实体化运营模式。据悉,全省“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建设现场会将于近期在瓯海召开,进一步总结推广“瓯海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