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温岭市高压态势打击非法造船行为取得良好成效
为进一步加强船舶修造企业的管理,有效打击非法造船行为,维护正常船舶修造行业秩序,促进涉海船舶的有序发展,保护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温岭市坚持制度与政策配套,巡查与执法齐驱,引导与规范并举,举报与考核共辅,实现了态势高压、打击强劲、规范严正、机制长效的非法造船整治局面。去年9月至今,组织巡查 1059 次,参加人数 2337 人次,部门联动执法9 次,共拆解“三无”船舶 13 艘。今年,实现了对全市 16 个镇(街道)实行“三无”船舶非法建造巡查全覆盖。今年 6 月 1 日进入禁渔期开始,该市结合“护渔 2014”海洋渔业执法行动和禁用渔具捕捞作业专项整治行动,对重点从事渔业活动的“三无船舶”和“三证不齐”渔船进行全面整治。其主要做法有:
一、制度与政策配套,构建整治高压态势
一是强组织、明责任。建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分管领导任联席会议第一召集人,市公安、交通、海洋与渔业、经信、安监、工商、供电、海事、边防及各镇(街道)为成员的全市打击非法造船工作领导小组和联席会议。同时,为完善市、镇、村、造(修)船厂四级监管责任体系,市政府和各镇(街道)签订责任状,各镇(街道)和村、造(修)船厂签订责任状,各船舶造(修)主管部门依照职责与造(修)船厂签订责任状。
二是细规程、严纪律。出台《关于印发温岭市清理整治非法建造“三无”船舶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温岭市清理整治非法建造“三无”船舶实施方案》、《关于印发温岭市打击非法造船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实施“八个”一律:即对船舶修造企业非法造船或提供场地非法造船,一律追缴非法所得、一律由行业主管部门收回其资质认可证书、一律予以断电 2 个月、一律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对使用无证人员违反《消防法》冒险作业的一律拘留;对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非法建造、改装船舶的,一律予以取缔、一律予以断电、一律拆除其涉及违反建筑,并对船主、承造人依法进行处罚。如 5 月 14 日,获悉浙江鹰鹏船舶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存在非法建造船舶的行为,立即对该厂采取停电措施,直至该厂整改完毕。
二、巡查与执法齐驱,开展强势打击行动
一是纵横交错务实巡查。建立巡查制度,纵向形成市海洋与渔业执法人员、镇渔技员、驻村干部、村干部四级巡查队伍,规定海洋与渔业执法人员每周巡查 2-3 次,镇村两级巡查每周均不少于 1 次。为扩大横向巡查覆盖面,结合“五水共治”,实行属地管理制度,将巡查范围扩大至内陆地区可隐蔽造船的厂房企业河道两侧等。同时,制定“镇(街道)巡查台账”、“镇(街道)巡查人员登记表”、“非法造船巡查情况登记表”等严格落实每次巡查任务,并按周报制度要求于每周周五下午反馈巡查情况。截至目前,巡查发现非法造船 12 艘。
二是联动快速到位执法。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实现信息共享,一经获悉有非法造船,不分节假日,由当地政府第一时间牵头会同海洋渔业、安监、公安、工商、交通、海事、边防、电力等部门人员利用破坏性强的挖掘机在 1-2 小时内快速拆解完毕,以防零部件再利用或因切割时间过长出现船主逃逸现象。同时,对阻碍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部门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理,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 5 月 2 日,获悉石塘镇上箬塘一号闸附近存在建造“三无”船舶修造点,市联席会议相关单位及石塘镇第一时间赶往现场,利用大型挖掘机将3 艘正在建造的小型“三无”船舶拆解。
三、引导与规范并举,力塑行业新秩序
一是宣教结合,突出正面引导效果。为规范造船行业秩序,加强正面引导效果,一方面依托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平台、微博微信,在重要港口、码头、水产品市场建设 LED 宣传大屏等手段,从海洋开发利用、渔业资源保护、生产秩序、安全隐患等方面,对渔村、渔民家庭、渔港、及“三无”渔船立体式宣教建造使用“三无”船舶的危害性;另一方面,考虑到拆解涉及社会稳定和民生问题,在打击取缔过程中,强调要采取人性化执法方式,对签订不再继续违规建造使用涉渔“三无”船舶的船主,允许其自行处理船舶拆解废料,以最大限度减少其经济损失。3 月17 日,新河镇南洋岙村桥运粮河边有一正在建造的“三无”船舶,经相关部门引导,该船主承诺不再继续违规建造船舶,并于当天下午自行拆解完毕。
二是提前介入,杜绝违规造船现象。针对以往对船舶修造企业监管存在的漏洞,采取提前介入的方法,要求厂方在承造渔船时,提前备案,提供《渔业船舶建造开工令》、《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或《渔业辅助船准造证》原件,并在批文上注明完工日期,加盖公章。同时要求企业提供建造渔船的船位图,定排定位,从架龙骨开始,在船舶的醒目位置标写船名号,在渔船建造完工后下水前,上报业务部门核对,由此杜绝违规现象产生。截至目前,共有备案登记渔业船 171 艘,其中已建造完工 51 艘,在建 120 艘。
四、举报与考核共辅,建立整顿长效机制
一是实行实名举报奖励制。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打击非法造船工作,其中一部分专用于举报奖励。由该市海洋渔业执法大队安排专人 24 小时值守,对实名举报非法造船的一经查实给与一定奖励,从源头遏制非法造船现象。规定举报非法造船船舶 12米以内的奖励 1000-3000 元,12-30 米的奖励 2000-4000 元,30米以上的奖励 3000-5000 元。其中接到举报的有 5 起,奖励金额近两万元。
二是强化考核制度。将打击非法造船工作纳入市对镇(街道)年度经济和社会目标考核;同时将打击非法造船巡查工作纳入对镇(街道)驻村干部、村干部的工作绩效考核。组织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大众传媒,及时报道打击非法造船进展,集中曝光典型案件,严肃处理涉案人员。对因巡查不到位导致非法建造的船舶成型,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对巡查责任人实施效能告诫,扣发考核奖金。5 月 19-23 日,分 3 组赴 16 个镇(街道)督查。期间,查获松门镇属地非法造船 5 艘,目前只拆解 1 艘,对此,市镇两级当场制定拆解方案,要求对剩下未拆 4 艘限期进行彻底拆解,如未及时完成任务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