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强化新常态管理筑起安全新高楼

15.02.2015  17:23
  近年来温岭市在建工程一直保持高位运行,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安全生产管理面临着巨大挑战。2014年以来,温岭市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为抓手,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方针,强化教育培训、落实各方责任、排查潜在隐患,安全管理成效显著,继2010年后再次实现全年安全生产“零事故”。其主要做法是:
  一、强化教育培训,提升安全防范意识
  一是实行全员培训制度。针对以农民工为主的一线作业人员安全意识薄弱,缺乏自我保护能力的现状,实行建筑施工现场新进场一线作业人员强制性安全教育和免费培训制度。划拨专项资金在市职高城社区学院落实专门场地和师资,定期开展教育培训,至今共举办14期,培训一线作业人员2200余人次,发放教育培训合格证1986本。同时加强在建项目民工学校建设,严格落实“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制度,提升安全防范意识。
  二是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深入开展“树标杆、学标杆”活动,通过学习观摩标杆工程,加大贯彻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力度,进一步增强施工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在全行业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全面提升建筑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总体水平。2014年,共评审市级安全文明施工标准示范工地22个,市内工程获台州市标化工地10项、浙江省标化工地5项,标化工地数量是2013年近2倍,其中获省标化工地数量为历年最多。
  三是开展警示教育宣传。深入在建工地,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发放宣传资料3000多份,并结合近年来全国各地重特大安全事故案例,投入3.5万元制作《安全生产 长鸣警钟》警示教育宣传片,引起全市广大建筑业从业人员共鸣。坚持每周向辖区内所有在建工程管理者发送一条安全短信,通报安全生产状况和注意事项,提高项目管理者的安全意识,激发企业安全管理自觉性和实效性,全年共向建设各方主体发出安全生产警示短信10万余条。
  二、强化责任落实,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一是落实主体责任。出台《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若干规定》,分别从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人员配备、经费保障、企业自查、教育培训、应急管理等方面对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出明确要求,实行安全生产“五一律”、“十必停”、“五追责”制度。开展企业安全管理机构专项检查,全面落实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带班检查、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加强检查力度。
  二是落实监管责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领导负责制,局班子每月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存在问题。2014年先后听取汇报9次,召开全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工作会议5次。制定《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并实行以局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科室及质安站工作人员、企业负责人为责任人的四级网格,构建覆盖全行业,量化到人、职能到位的安全生产监管网络。
  三是落实层级责任。分别同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质安站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明确安全生产任务和指标。健全三级安全管理体系,落实企业与项目部,项目部与班组,班组与个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安全责任细化管理,交叉管理,保证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形成一个完整的安全责任体系结构。
  三、强化排查治理,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一是加强专项检查。坚持日常排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实行局班子领导带队检查制度,每月组织一次专项检查,半年组织一次大检查。2014年先后组织开展节前节后安全检查、消防安全隐患督查、起重机械专项检查等各项检查共13次,形成一月一主题,月月有检查。全年共检查在建工地252个,合计建筑面积801万平方米,发出停工通知书71份,整改通知书215份,提出整改意见232条。
  二是深化隐患排查。通过项目部自查、企业检查、监理复查、质安站巡查、主管部门督查,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力度。重点加强对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大支模架这些容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重点领域的隐患排查。先后两次聘请建筑起重机械专家,对全市范围内133个在建项目的287台起重机械进行全数检查,排查安全隐患206个。严格落实深基坑和高大支模架工程专家论证制度,2014年共开展专家论证26次,提出整改意见235条。
  三是实施动态巡查。制定《建筑市场执法工作规则》,采取分级网格化巡查,将全市划分为四大网格(太平片、泽国片、大溪片、箬横片),形成分管领导负责,责任科室牵头,与质安站联动每周开展一至两次动态巡查执法,及时查处违法施工行为。2014年共开展巡查27次,检查在建项目263个次,合计建筑面积820万平方米。(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