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局“四字令” 提升统计执法工作整体水平
为加快推进法制型政府建设,全面提高政府行政效能,温岭市统计局在总结2014年统计执法监督工作基础上,明确“四字令”工作思路,提升统计执法工作整体水平。
——“抓”总结,系统梳理执法工作。 温岭市统计局充分利用当前统计执法空档期,立足全年执法监督工作,积极组织开展执法监督总结工作。总结围绕统计执法、执法监督等各环节展开,系统梳理研究了统计执法监督工作的工作要点、工作亮点和存在问题。一方面有利于为今后开展统计执法监督工作积累经验,另一方面进一步明确了今后统计执法监督工作的主要方向。
——“强”学习,提升案卷审核水平。 一是积极参加台州市统计局组织的案卷审核培训。通过学习切实提高了对统计执法监督审核规范流程的把控力度,同时明确了对执法案件检查、取证、审理和处罚等程序,从理论和实操两方面强化了审核能力。二是开展自学。充分利用全市统计系统开展地方立法工作的有利条件,积极组织执法监督岗位的法制干部进行国内外涉及统计重点内容的法规学习,拓宽了工作思路,为全面把握依法统计规范要求奠定了基础。
——“借”经验,提升案卷审核质量。 温岭市统计局紧抓市法制办组织的全市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契机,通过审理市属其他执法部门的案卷,拓宽视野,系统掌握了执法部门案卷规范情况,对比自身情况,积极学习借鉴法条运用、执法检查、文书制作等环节的成功经验。切实做到在评查中学习经验,在比较中查找差距,在借鉴中创新思路。二是通过与市执法监督部门沟通联络,,主动学习,切实做到善学善用,为提升温岭统计执法案件审核质量起到学习借鉴的作用。
——“ 重”联动,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温岭市统计局进一步强化法规科与执法队联动力度,通过及时有效的反馈统计执法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全程关注统计违法行为后期的处理过程,严格检查执法人员是否依照法定程序办理,并对自由裁量权的使用跟踪检查,及时调阅执法案卷,确保违法案件后期处理的合法性,科学提升依法行政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