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下洋应区块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占用水域批前公示

12.09.2018  04:56

温岭市下洋应区块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占用水域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我厅对温岭市下洋应区块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占用水域的材料进行了初步审查。为保证审批质量,增加工作透明度,现将温岭市下洋应区块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占用水域的相关资料在“浙江水利”网上进行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如有不同意见需要反映的,请于2018年9月17号前(以邮戳为准)以书面形式将反映的情况寄(送)到浙江省水利厅省河道管理总站。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特此公示。

公示时限:2018年9月11日—9月17日

来信请寄:浙江省河道管理总站

地址:杭州市清江路185号

邮编:310009

附件:1、工程地理位置示意图

          2、工程占用水域概况

 

 

附件1

 

工程地理位置图

 

附件2

温岭市下洋应区块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占用水域概况

 

工程位于温岭市城市新区下洋应村,九龙湖生态湿地公园的西侧。占地32.4亩。本工程新建河道护岸1753m,新建沿河绿地1796m,并同步建设绿化、照明小品等亮化市政设施。

该项目占用下洋河与楼里支河之间的河浜、河汊。

2018年8月,温岭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温发改证〔2018〕235号文件出具了关于温岭市下洋应区块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建设书的批复。

2018年9月,我厅组织召开了该项目的防洪影响评价报告审查会,现《报告》已按审查会专家组的意见修改完成。

 

 

浙江省水利厅

2018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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