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森警铲除非法种植罂粟
18.04.2016 18:02
本文来源: 林业厅
日前,淳安县森林公安局联合汾口派出所、汾口林业中心站集中铲除了汾口镇寺下村村民非法种植的罂粟,共涉及该村农户20户,种植点12处,累计铲除罂粟590株。
针对该村非法种植罂粟量多、面广的问题,办案民警对该村村干部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要求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做到早发现、早处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非法种植罂粟500株以下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刑法》第351条规定,种植罂粟500株以上不满3000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警方提醒,如果发现有人种植罂粟,可拨打110向当地公安机关举报。(淳安县林业局)
本文来源: 林业厅
18.04.2016 1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