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国有林场改革方案通过

19.01.2015  14:41

  日前,淳安县所辖6个国有林场的改革方案经淳安县政府和县编办审议通过。

  改革方案明确了这6个国有林场的公益性质定位,核定了人员编制。其中,淳安县林业局所属的5个国有林场定编132人,每年由县财政补助330万元,对4万亩视同公益林每年补助资金102万元;淳安县开发总公司所属的1个林业总场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予以补助,对15.7万亩视同公益林每年补助资金399.6万元。

  淳安县辖千岛湖林场、坪山林场、富溪林场、许源林场、汾口林场和淳安县林业总场等6个国有林场,经营总面积64.3万亩,占浙江省国有林场经营总面积的18%。(淳安县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