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创新木检机制树形象

12.05.2015  00:40

  为实行木材运输检查精细化管理,建立高素质的木材检查执法队伍,确保木检工作为生态保护、林业改革发展、林区社会治安稳定谋好职、服好务,淳安县木检总站积极创新木材运输检查工作机制,紧紧围绕“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的目标,更新思想、硬化措施、夯实作风,增强依法办事能力,提升木检执法人员形象。

  一是严格查验制度。检查运输木材时,及时查验其木材运输证和应检疫木材的检疫证等,核查木材运输证的合法性、有效性以及填写内容的准确性,确保做到一车一证。在执法过程中,严格遵守《浙江省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确保不漏检、漏罚、轻罚。掌握各基层站的工作进度和力度,对落后站及时提出警示,必要时帮助查摆原因,制定出整改措施。县林业局林政科、野保站、林业站等各执法部门接到违章运输木材的举报情况,都会在第一时间通报县木检总站,总站接到通知后立即调查运输木材车辆途径各木材检查站时间线路、有无伪装以及是否属于漏检、漏罚、轻罚情况。如查实属漏检、漏罚、轻罚的,则按《淳安县木检执法人员管理办法》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扣除部分或全部年终奖金,情节严重的,予以待岗或解聘处理。

  二是加大资金力度。今年以来,淳安县林业局不断加大投入力度,积极完善木材检查站基础保障和装备建设。截至目前,1个木检站投资175万元在原址重新建设,预计今年年底可竣工投入使用,4个木检站进行全面修缮,另外2个木检站对室内年久老化的电线进行更换。安排专项资金为各基层木检站配备夜间执勤反光背心、电脑、照相机等办案设备。全县木检站都已安装建设高清电子监控系统网络设备,并在县木检总站设立总监控室。对各木检站值勤室进行全面装修,对林业法律、法规、制度上墙,全体木检执法人员实行统一着装。通过全面加强硬件投入,有效的提升基层木检执法人员的外部形象。

  三是健全管理制度。先后出台《加强木检队伍建设工作意见》、《淳安县木检执法人员管理办法》和《淳安县木检执法人员行为规范》等规章制度,要求各基层木检站强化内部管理,加强法律、法规及林业相关政策的学习和业务培训,提高队伍素质,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同时,建立健全木材检查内部工作制度、考勤制度、学习制度、奖惩制度、错案追究制度,切实依法办事。

  四是严肃工作要求。总站实行分站包干制、案件主办制、集体研究制、线索归口制。所有的案件,必须实行登记,做到有案必接、接案必查、查案必立、查案必果。要求对每个案件,积极调查取证,形成材料,作出处理决定,并形成卷宗材料,结案后交由内勤人员归档保管。(淳安县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