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五举措保林木种苗质量

20.02.2016  02:20

  淳安县今年将完成1万亩以珍贵彩色树种为主的人工更新造林任务,需造林苗木100万株。为确保造林质量,淳安县林业局推出5项强化措施,确保造林苗木质量。

  依托县属国有林场的人才、技术、资金、土地等资源优势,淳安县林业局将重点建设富溪林场、姥山林场、汾口林场等保障性苗圃135亩,培育林木良种容器苗。在苗木生产单位自检的基础上,县林业局组织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在苗木出圃前对圃地苗木进行现场检测、检疫,要求苗圃场按技术标准起苗、分级、包装,杜绝不合格苗木出圃。为强化造林基地苗木检查,该局将实施林技人员联系造林基地制度,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将在造林季节深入造林基地现场,严格按标准实地检查苗木质量。

  该局将严格执行“四证一签”制度,要求苗木生产经营单位和造林用苗单位按规范分别建立种苗生产经营档案和用苗档案,实行林木种苗质量追溯。以新种子法颁布实施为契机,严格执行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制度,对无证生产经营林木种苗以及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以次充好、质量不合格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严肃查处。(淳安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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