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六次会议
7月21日下午,省委书记、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夏宝龙主持召开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并讲话。他强调,全省上下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握好改革、发展、稳定三者的关系,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把“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与全面深化改革有机结合起来,按照从严从实的要求谋划改革、落实改革、检验改革,努力在全面深化改革上再谋新篇。
省委副书记、省长、领导小组副组长李强,省委副书记、领导小组副组长王辉忠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各专项小组上半年重点突破改革项目进展情况汇报,审议通过了《试点法院检察院员额管理办法》等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7个配套制度、《关于推广嘉兴试点经验推进市、县行政审批层级一体化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双下沉、两提升”长效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审议了《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建议根据会议讨论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批实施。
会议强调,开展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是中央交给我省的光荣任务。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改革意识,紧紧围绕加强党的领导、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深化改革,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会议指出,推进市、县行政审批层级一体化是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要按照“能放则放、权责一致,重心下移、减少层级”的原则,全面梳理设区市审批权限,依法依规下放一批审批(管理)权限,实现市与县审批同权,着力构建市县一体化、扁平化的审批体制。
会议强调,“双下沉、两提升”是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的重要突破口,对于科学配置医疗资源、切实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深入推进“双下沉、两提升”,建立健全城市三甲医院人、财、物全面下沉的长效机制,努力形成“县域皆有名院、县院皆有专家”的良好局面。
会议指出,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是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重要举措。要坚持及时准确、透明严谨,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程序规定的可操作性。
会议强调,要以务实精神谋划改革,做细做实调查研究,从严从实制定方案,问题要找实找准,举措要实在管用,责任要落实到人,一鼓作气、势如破竹地把体制机制上的顽瘴痼疾攻克下来。要以实干作风落实改革,把心思和劲头放在抓落实上,突出重点,统筹推进,试点先行,强化督促,确保各项重大改革举措落地生根、开花结果。要以实际成效检验改革,把激发创业创新、促进转型升级,促进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振奋干部精神、提高队伍素质的实际成效作为衡量改革质量的标准。
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和有关省领导出席,省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