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商务厅关于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

18.11.2014  13:46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若干意见》(省委发〔2014〕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扩大义乌试点效应,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义乌市试行市场采购贸易的指导。支持义乌全面落实市场采购贸易重大改革措施,支持义乌大胆试、大胆闯,“边落地、边完善”,促进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稳步实施,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我省国际贸易综合改革做出更多更大的贡献。



二、积极支持义乌市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对义乌优势企业、市场“走出去”发展、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市场开拓、经贸合作平台建设及活动载体搭建商给予支持和帮助。



三、积极支持义乌外贸转型产业提升。支持义乌在进口贸易、保税贸易、离岸贸易、电子商务等贸易方式上积极探索,加快外贸转型。支持国家级义乌经济技术开发区整合优化提升,形成特色产业链,提高核心竞争力。积极为义乌市引荐世界五百强项目、高新技术项目及其他“大好优”外资项目,推动义乌产业转型升级。



四、积极支持义乌市培育进口市场。为义乌市引进优质进口代理商提供资源,支持义乌市申报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



五、积极支持义乌加强重点展会培育。积极支持义博会、文博会、森博会等的招商招展工作,国际性展会资源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向义乌市倾斜。



六、积极支持义乌市发展电子商务。特别是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支持义乌市跨境电子商务发展高地建设工作。



七、积极支持义乌完善商务发展管理体制和机制。在坚持已有的会议安排、文件下发外,省级层面的计划下达、指标分配等,凡是安排到设区市的,扩大安排到义乌市。

(义乌市商务局供稿)
来源:( 浙江商务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