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林业局加强涉林垦造耕地监管切实保护林地资源
15.07.2015 20:06
本文来源: 林业厅
林地是林业生存和发展的根基,是全市森林资源管理工作的首要和核心任务。为切实保护好林地资源,守住生态保护红线,江山市林业局多措并举加强涉林垦造耕地监管切实保护林地资源。
一是严格按照省禁“十个范围”标准把好选址关。认真学习省禁“十个范围”界定标准,在参与涉林项目选址踏勘过程中,严格按照省定标准进行界定,并在填写《乡镇(街道)垦造耕地项目现场踏勘表》时,要对项目是否符合省禁“十个范围”提出明确意见。
二是切实做好涉林项目林木采伐和造林更新管理。严格执行《浙江省林木采伐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对不符合立项条件的项目,不得给予采伐。特别是对省禁“十个范围”中“生长茂盛成片的林地”,严禁借造林更新采伐之名而行垦造耕地之实。对符合选址条件的立项项目,在审批林木采伐时,必须附有造林更新协议及相关统管造林预收费用发票复印件,并及时督促业主单位完成造林更新任务。对验收后项目,督促其种植林业作物,严禁擅自改变林地用途,严禁毁林开垦。
三是认真把好地类认定关。在垦造耕地过程中,对历史上既确认为林地,又确认为耕地,颁发过林权证的,按林地认定。未颁发过林权证的,按林地以外的其他地类认定。(江山市林业局)
本文来源: 林业厅
15.07.2015 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