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侨离婚案审理将提速
27.10.2014 11:05
本文来源: 法院
2012年2月,谢先生提起第一次离婚诉讼,但因只知道离婚对象杨女士在西班牙,没有准确的国外地址,法院只能通过公告方式送达。随后又经过一系列涉侨案件程序,离婚案件在2013年3月审结,判决不准离婚。等待公告送达、判决书、裁判文书生效后6个月,谢先生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时已是2014年1月26日,这次在明确杨女士国外地址后,法院通过驻西班牙大使馆送达法律文书,最后确定开庭时间是2015年1月6日。
2014年10月19日,谢先生意外接到了杨女士的电话,称刚好回国探亲,由于双方对于离婚都没有异议,于是在次日来到法院,调解离婚。
据了解,类似谢先生和杨女士这样马拉松式的离婚,在今后瑞安法院审理的案件中将得到改观。为解决涉侨案件送达难、耗时长的问题,瑞安法院推出了海外调解员制度,通过旅居海外的调解员,协助送达涉侨案件法律文书,协助确定开庭时间。同时,瑞安法院设立专门视频庭审庭室,当事人即使身在国外也可以通过互联网直接参与视频庭审。
本文来源: 法院
27.10.2014 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