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泗消保委迅疾调解一起酒店“温馨陷井”纠纷案

22.06.2017  17:35

  “我被酒店方要求索赔100元,请消保委及时介入帮我解决目前困境”,6月20日下午,嵊泗县消保委接到了外来旅客仇某的求助电话。
  接到仇某电话投诉后,当地消保委高度重视,当即指派二位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解,并在到达酒店后详实地询问了整个事件的发生经过:原来仇某入住酒店时领到了由对方配发的能进出沙滩游玩的手环凭证,同时酒店方也在大厅内通过“温馨提示”的方式单方面发布了如手环遗失要赔偿人民币100元的条款规定。而仇某由于疏忽不小心把手环丢失,酒店方认为手环可能发生冒用风险,据此要求仇某按规定进行赔偿,仇某却提出只能赔偿手环的成本钱,双方围绕赔偿合理性问题发生纠纷,在协商无果之下仇某只好向当地消保委求助。
  了解到双方矛盾焦点后,消保委工作人员认为酒店方只凭单方面的“温馨提示”业务,而不能提供旅客与酒店方之间具体约定的条件下来要求旅客强制承担服务项目中规定的责任风险,显然违背了《消法》、《合同法》所规定的公平、公正与诚信的具体要求,为此与酒店方之间对“温馨提示”中存在的不合理条款和经营管理中分险责任问题进行了坦诚的交流与沟通,在消保委的努力调解下,酒店方最终表示会无偿退回100元的手环押金款,此案从投诉到结束仅用半小时,就为旅游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随着目前旅游旺季的来临,消保委也在此提醒广大旅客:在入住酒店时要清晰了解经营方的相关规定,并在遭遇经营方设置的不合理服务项目和责任风险时及时地向当地消保委开展求助,通过理性方式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希望旅游经营方能多从旅客的角度提供完善与合理的管理服务,真正做到诚信经营和文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