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致力打造商业街“放心消费示范区”

15.12.2016  19:09


  为优化市场消费环境,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海盐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区创建工作,位于武原街道的海盐县绮园商业街率先成为第一个申报创建“放心消费示范区”的商业街区,各项工作正有条不紊地进行。

  一、登记摸底,建立示范创建档案。 总面积约2万平方米的绮园商业街,硬件设施较好、管理较为规范、前期整体运营反响也不错。餐饮、娱乐、服装、食品等服务项目一应俱全,满足了广大市民的消费需求。前期,我们已经对绮园商业街进行分类登记摸底,要求其建立示范创建档案。申报主体单位也对相关商店业主开展过宣传发动,并对照创建标准及时自查自纠、整改提升。接下来,将对照创建要求,对该商业街区创建工作进行督导,为巩固提升迎接省里检查验收做好准备。

  二、层层落实,形成监管维权合力。 此次放心消费示范区创建活动由海盐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牵头,负责健全创建工作组织领导和放心消费示范区内消费环境及消费投诉处理机制建设;县市场监管局餐饮服务监管科负责监督指导放心消费示范区内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实施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各项制度的建立;县市场监管局稽查大队负责依法查处放心消费示范区内违法行为;县市场监管局武原分局负责放心消费示范区创建活动的具体实施和日常监管工作。

  三、健全制度,推进消费维权社会共治。 放心消费示范区的创建将给消费者更切实、更直接的维权便利。比如,绮园商业街的每户商家都会将一部分保证金存放在海盐县绮园景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一旦消费者与商家发生消费纠纷,商家不愿意赔付的,该商业街管理公司可以实行赔偿先付制度,即在确认情况后对消费者先行赔付。“放心消费示范区”创建评价指标包括区域消费环境建设、商家诚信守法经营、完善消费投诉处理机制等大项,其中又具体包括建立消费争议快速处理绿色通道机制等小项。希望借此“放心消费示范区”创建的机会逐步推动建立放心消费建设综合协调机制、无理由退货制度、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责任和赔偿先付制度等相关制度,实现创建区域消费环境质量提升,打造海盐放心消费的示范样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