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盘活农村“沉睡”资产
“没想到这张证这么管用。”拿到30万元贷款,王卫东开心地笑了。近日,这位海盐农民凭土地流转经营证和他项权证,不出一星期就从海盐农商银行申请到了贷款。
王卫东在海盐县武原街道金星村流转了120亩地,办起石路家庭农场。“贷款不用再找亲戚朋友做担保,方便!”这是他第二次向银行贷款,准备用这笔钱给农场添置一辆货车,用于果蔬销售。
如何满足农民创业创新的贷款需求?作为全国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县,海盐不断创新农村金融产品,中国人民银行海盐县支行、海盐农商银行、邮储银行等8家涉农金融机构相继推出“农宅通”“农钻通”“农股通”等金融产品,满足农民的金融需求。截至目前,全县已累计发放贷款4.53亿元,涉农主体416户。
“一方面,在农民手中的各项产权长期沉淀,得不到有效激活;另一方面,农民融资需求强烈,却缺乏有效抵押担保物。”海盐县有关负责人说,海盐在全省最早实现了涵盖农村集体经济股权、农民住房财产权和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经营权三大权为一体的金融产品,推进农村产权的流转、抵押、置换和入市。
农民要贷得到款,银行放贷也要放心。海盐县根据金融机构及农户的实际情况,对贷款的用途、期限、利率,土地流转的条件、方式、程序及土地流转纠纷的处理渠道,风险保障资金来源、使用范围、使用标准等作出明确规定,为银行量身打造了一套操作样本。“管理规范的出台,让银行业务推进更加顺利。”中国人民银行海盐县支行负责人说。
“我们设立了3000万元的原始风险补偿基金,一旦农民在贷款过程中出现经营不良,基金和银行将按照3∶7的比例分担损失,单笔最高补偿金额200万元。”县财政局农业科科长吴叶慧说。政策的“牵线搭桥”,不仅盘活了农民资产,也让银行吃下“定心丸”。
有了银行“撑腰”,海盐农民创业更大胆。目前,海盐全县开办家庭农场535家,2016年农产品销售额达2.8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