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三举措提升学前教育质量
2017年5月,该县为全面提升农村学前教育事业发展水平,推进县域内城乡公平和资源统筹,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对学前教育体制进行改革,实施“以县为主”农村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以来,逐步理顺和完善“以县为主”的农村学前教育管理体制,主要做法有:
一是完善管理体制,优化资源配置
强化政府职能和部门联动,逐步落实学前教育以县为主“四个统筹”,即统筹布局规划、统筹项目建设、统筹经费保障和统筹运行管理,从体制上保障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进一步优化学前教育整体布局规划,加快学前教育资源建设,不断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坚持学前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则,继续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共同发展的格局。同时通过等级园和优质园扩面、幼儿园规范清理整顿,构建橄榄型结构的学前教育结构体系。目前,该县共有18所公办幼儿园,28所民办幼儿园,其中上等级幼儿园36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24所,等级幼儿园覆盖面达93%。现在正在改建幼儿园1所,三年内还将完成5所幼儿园的改、扩建工作。计划到2020年,全县等级幼儿园比例达到93%以上,公办幼儿园全部达到省二级及以上幼儿园。
二是健全投入机制,强化经费保障
继续加大学前教育的财政投入。新增教育经费继续向学前教育倾斜,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统计财政性教育经费达到8%级以上。逐步提高幼儿园生均标准、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公办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和普惠性民办园的政府补助标准。建立与普及目标和普惠要求相适应的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和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机制,制定和完善幼儿园发展性评价考核办法和民办幼儿园考核和资金奖补办法,对办园条件和管理规范、收费合理、面向大众的公益性民办幼儿园,根据《关于印发<海盐县民办幼儿园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盐教普〔2016〕11号),在生均公用经费补助、专任教师专项补助、建设项目补助、安保项目补助、保教人员培训补助以及升等创优奖励、年度考核奖励、师资队伍建设奖励、设备奖励等方面进行多元化的公共财政资助。到2020年,实现非在编教师人均年收入全部达到在编教师的80%及以上。
三是构建制度机制,提升队伍素质
切实保障教师配备,按照国家颁布的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逐步增加农村公办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不断优化镇(街道)公办幼儿园教师结构,制定并完善学前教育师资队伍管理办法,规范用工制度和考核机制。进一步落实幼儿园园长、教师持证上岗制度和其他各类教职工资格准入制度。引导和监督民办幼儿园依法配足配齐教职工。鼓励富余的中小学校教师通过幼教培训后转岗到幼儿园任教,满足各类幼儿园师资需求。今年,根据农村幼儿园需求,该县招聘了34位编外岗位合同教师,有效缓解了农村幼儿园师资不足问题。同时,加大幼儿教师培养培训力度,制定幼儿园园长和教师培训中长期计划,满足幼儿教师多样化、多层次的学习和发展需求。构建校本培训框架,充分发挥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引领作用,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负责帮带一名或几名青年教师,进行有针对性的培养。今年8月,全县40多名公民办幼儿园园长高级研修班赴上海进行参观学习,进一步提升了园长的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