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经济示范区的浙江样本
浙江在线5月24日讯(沈佳强叶芳) 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以建设海洋强省为战略目标,以海洋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创新体制与先行先试促改革,以产业集聚与转型升级促发展,以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促生态,上下联动、凝心聚力,大力发展海洋经济,成为全国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的先行者。
海洋经济示范区的浙江样本
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自2011年2月获国务院批复以来,尤其是自浙江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以来,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秉持浙江精神,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新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建设海洋强省为战略目标,以海洋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创新体制与先行先试促改革,以产业集聚与转型升级促发展,以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促生态,上下联动、凝心聚力,大力发展海洋经济,成为全国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的先行者。
发展海洋产业
海洋经济实力明显增强
2016年,全省实现海洋生产总值6700亿元,比2010年增长77.5%,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14%以上,占全国海洋生产总值的10%左右,海洋经济对陆域经济的辐射带动力明显增强。海洋三次产业结构比例由2010年的7.6:42.4:50到2016年的7.3:37.8:54.9,结构趋优。
保持海洋渔业、海洋矿业、海洋船舶工业、海洋交通运输业、滨海旅游业等传统优势产业发展的同时,海工装备与高端船舶制造业、港航物流服务业、临港先进制造业、海洋电力业、海水利用业、海洋生物医药业等新兴产业取得长足发展,对浙江经济的贡献度不断提升。
完善基础设施
港航强省建设大步推进
按照“大港口、大水运、强海运”的建设思路,浙江港航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港航强省战略推进态势良好。港口吞吐量跃居世界前列,2016年,全省沿海港口货物吞吐量11.4亿吨,完成集装箱吞吐量2362万标箱,分别比2010年增长38.2%和54.7%。其中,宁波舟山港完成货物吞吐量9.2亿吨,连续7年稳居全球港口第一位;完成集装箱吞吐量2156万标箱,列全球第四位。港航转型发展成效明显,现代航运服务业快速发展;成立了宁波、舟山大宗商品交易所,2015年两大交易平台成交量合计达21558.33亿元,船舶交易量位居全国首位,发布了全国首个船舶交易指数。
建成了全国最大原油码头大榭港区实华二期45万吨原油码头、可靠泊全球最大集装箱船的北仑四期集装箱码头,以及梅山集装箱码头1~5号泊位、六横凉潭矿石中转码头等一批码头项目。建成了宁波舟山港条帚门15万吨级航道、东霍山锚地等一批公共航道锚地工程。建成了嘉绍大桥、椒江二桥、宁波象山港大桥、温州大门大桥、北仑穿山疏港公路等一批重大沿海港口集疏运道路工程。全面启动义甬舟开放大通道规划建设。
增强海洋科教支撑
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加强
省委、省政府一直高度重视海洋生态保护工作,在推进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过程中,秉持“开发与保护并重”理念,强化海洋生态红线管控,坚持海洋经济发展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相统一,海洋资源开发利用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适应,海洋产业发展与安全运行相结合,把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放到突出位置。在工作中采取法规、行政和经济手段相结合的办法,为加强海洋生态保护、促进人海和谐、实现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海洋科教支撑不断增强,浙江海洋学院升格为浙江海洋大学,浙江大学海洋学院(舟山校区)、宁波诺丁汉国际海洋经济技术研究院、舟山海洋科学城、温州海洋科技创业园、绍兴滨海新城海洋科技创新园等科教平台建设加快推进。目前全省拥有涉海类高校21所、涉海类省重点学科40余个,涉海科研院所13家、国家级海洋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5家、海洋科技创新平台19家。膜法海水淡化技术和产业化、海产品育苗和养殖技术、海产品超低温加工技术、分段精度造船技术等全国领先。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与预警体系逐步健全,近岸海域水质状况和沉积物质量保持基本稳定。
强化制度供给
提高海岛开发科学性
充分发挥浙江民营经济优势,全面清除不利于民营经济参与海洋开发的障碍,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海洋资源开发、战略性新兴产业与涉海基础设施建设。出台了《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浙江省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管理办法》,修订了《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并制定发布了一系列规范性的配套文件,有力地推进了海洋资源保护与利用工作。发布实施了《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浙江省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规划》和《浙江省重要海岛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等规划,在全国率先建立了省市县三级海岸线统筹协调管理机构。探索建立了无居民海岛价值评估、使用权出让竞价等市场化机制,实现了全国首个无居民海岛使用权拍卖,海洋空间资源市场化配置不断规范。
作为第一批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试点省,浙江省承担着为全国海洋经济发展探索新路子、积累新经验的重要任务,通过6年来的探索实践,形成了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的基本经验。
发挥特色优势
助力“海上丝绸之路”
在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过程中,浙江始终深挖自身优势,将特色优势与服务国家发展战略有机结合,推进重点区域和重点项目的建设发展,打造“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支点。发挥区位优势,对内开展江海联运服务中心建设,打造与中西部沟通互联的多式联运的集疏运网络;对外大力开辟航线,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港口建立合作。充分利用海岸线长、海岛多等资源优势,做大做强港口物流业,着力构筑“三位一体”的港航物流服务体系,发展大宗商品交易、现代航运、金融结算、航运保险等现代航运服务业,努力增强港口的核心竞争力,扩大衍生效益。发挥浙江开放型经济优势,主动接轨上海、融入长三角,参与“一带一路”建设,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不仅“立足浙江发展浙江”,而且“跳出浙江发展浙江”,使我省海洋经济开放程度更宽更广。
推进综合协调
实现海陆统筹联动发展
省委、省政府充分认识到海陆经济的内在联系,坚持海陆统筹布局,打破海陆分割,推进海陆经济联动发展。统筹发展海陆产业,把适宜临海发展的产业向沿海布局,同时把海洋产业链向内陆腹地延伸。统筹建设海陆基础设施,统一规划建设港口、航道、铁路、公路、航空设施,建设内外通达的海陆空立体综合交通体系。加快沿海内河无水港联动发展,搭建海陆联动平台,推进海洋经济示范区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统筹治理海陆环境,按照海洋环境容量确定陆源污染物排海总量,提升入海河流和沿海城市污水处理能力;加强海洋污染治理,维护海洋生态平衡。统筹配置海陆生产要素,促进生产要素效益最大化。
优化产业布局
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
坚持以海引陆、以陆促海、海陆联动、协调发展,注重发挥不同区域的比较优势,优化形成重要海域基本功能区,推进构建“一核两翼三圈九区多岛”的海洋经济总体发展格局。利用海港、海湾、海岛等“三海”资源,大力发展区域特色产业,发展有竞争力的海洋高科技产业和产品。同时,积极培育海水综合利用、海洋药物、海洋电力等海洋新兴产业,优化升级海洋产业结构布局,将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与海洋经济发展结合起来,实现资源优势互补,形成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坚持抓龙头、铸链条,集中力量实施一批带动力强的海洋产业项目,加快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
整合岸线资源
实现全省港口一体发展
为促进全省海洋和港口经济一体化、协同化发展,节约集约利用海洋资源,浙江勇于革新,部署实施了一系列重大决策。在行政管理上,整合行政资源,成立海洋港口发展委员会,负责海洋和港口经济发展的宏观管理和综合协调,统筹原有职能部门的涉海涉港职能;在投资开发上,组建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市场化方式全面完成海洋港口的整合工作,贯彻落实统筹管控全省港口、岸线等海洋资源的战略规划;在生产运营上,将宁波港集团与舟山港集团以资产为纽带整合组建为宁波舟山港集团,作为宁波舟山港统一的市场运营主体,提高经营资源利用效率,避免区域无序竞争。
创新体制机制
激发海洋经济发展活力
浙江大胆先行先试,破除阻碍海洋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着力推进海洋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海岛开发保护体制上,加大重要海岛开发力度,完善重要海岛基础设施配套,加强无居民海岛保护;在海洋开放体制上,建设完善保税区、保税港区、台商投资区,积极探索建立舟山自由贸易港区,健全海洋开放合作平台,鼓励民营资本参与海洋开发;在海洋开发投入体制上,加大财税和金融扶持力度,做大产业发展基金;在用海用地管理体制上,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符合规划布局的前提下,加大科学用海用地支持,对列入国家和省重点的涉海工程、海洋保护、海洋生态等项目,优先安排用海用地指标;在海洋综合管理体制上,完善海洋法规体系、执法体制、审批权限设置。
【作者单位: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浙江海洋大学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