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海洋与渔业局举行涉渔条例修改宣贯视频会议

26.01.2015  11:26
 

去年12月24日,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浙江省渔港渔业船舶管理条例》和《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的修改决定。1月23日上午,省海洋与渔业局召开两个涉渔条例修改宣贯视频会议,对条例修改的主要内容进行了解读,并对今后一个时期条例宣传贯彻实施有关工作进行了部署。省海洋与渔业局党组成员刘向东巡视员、严寅央副巡视员、局机关相关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全省各市及县(市、区)渔业主管局分管领导、涉渔相关处(科)室、单位负责人等参加了视频会议。

会议由严寅央副巡视员主持。首先,刘向东巡视员做了重要讲话。刘向东巡视员指出,两个涉渔条例能得到较大幅度的修改,是全省渔业系统的一件大事,将会对当前正在开展的渔场修复振兴暨“一打三整治”专项行动、以及渔业转型促治水行动产生重要的影响、发挥重要的作用。要充分认识两个涉渔条例修改的重要意义,认真抓好新修改两个涉渔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一要切实抓好新条例的宣传教育和学习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学法、知法和用法的自觉性;二要及时制定好相关配套规范性文件,努力保障两个条例的有效执行;三要切实抓好行政执法与监督管理工作,并认真研究执法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省海洋与渔业局政策法规处纪志康处长对两条例修改的主要内容作了解读。一是新条例全方位加大了对“三无”渔船的打击力度;二是为从源头上遏止“船证不符”渔船的产生,新条例增加新的规定;三是在渔具管理问题上,新条例明显提高了要求、拓展了范围;四是新条例对各级政府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鼓励渔民减船转产提出了新的要求;五是其他重要修改,如取消渔船设计、修造单位资格认定、取消重要渔业水域围填和改作其他功能审批等。

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朱家立总队长要求全省渔政执法机构,要以“岗位练兵”为平台,深入开展条例学习培训;以公众参与为导向,广泛开展渔区普法宣教;以“一打三整治”为重点,严格公正实施执法查处;以部门联动为助力,有效推进产业链执法监管。

最后,严寅央副巡视员对会议进行了简要总结,并强调全省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及执法、船检机构要组织深入学法、全面普法、严格执法,认真抓好新条例宣传贯彻实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