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海洋与渔业局与宁波海事法院签署《海洋渔业行政执法与海事司法友好协作备忘录》

11.11.2014  00:06

11月6日,省海洋与渔业局与宁波海事法院签署《海洋渔业行政执法与海事司法友好协作备忘录》。签署仪式暨工作座谈会在宁波举行。

当前,全省海洋与渔业系统正在开展浙江渔场振兴计划与“一打三整治”专项执法行动。同时,我省海洋经济、近海养殖和远洋渔业的持续发展、海洋生态的保护,客观上要求一个公正、高效和健全的法治环境。而近年来,宁波海事法院先后承接了海上溢油等海洋环境损害赔偿纠纷案,海洋渔船买卖等经济纠纷案,海上人员伤亡损害赔偿案等案件的审理工作,与海洋渔业系统业务工作密切相关,其所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也作出了经得起时间检验的公正判决,维护了海洋渔区公平正义,保护了渔民的合法权益。因此,省海洋与渔业局与宁波海事法院的协作既是双方构建长远的海洋渔业行政法与海事司法良性互动的前提,也是加快我省海洋经济快速发展的有力保障。

这次双方共同签署的“备忘录”,共3个部分29条,覆盖了双方在服务海洋经济、保护海洋渔业资源与生态环境方面的诸多协作领域,为持续推进依法治海、依法治渔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省海洋与渔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