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海”执法行动严查违法案件 保护海洋生态环境

29.12.2018  21:41

今年以来,针对海洋工程、海洋倾废、海洋保护区、海砂开采、入海排污口监视监测等重点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领域,省海监总队组织全省海监机构开展“碧海2018”专项执法行动。截至目前,全省共检查各类项目702个,查处海洋环境保护违法案件34起,收缴罚没款137万元。

在海洋工程项目执法中,我省海监部门将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海洋环境保护始终纳入日常监管中,加强与海域、海环管理部门的沟通衔接,积极参与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海洋环境保护的预评审和“双随机”检查,依托海洋技术力量,实施对新建、改建、扩建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的海洋环评报告制度执行情况,环保设施“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竣工验收情况等跟踪监管。宁波与温州两市还依靠无人机技术,较好地掌握了辖区内主要海洋工程项目实施情况,并向相关部门提交监管信息,做到信息共享。

与此同时,我省各级海监机构把海洋倾废作为重要的执法工作,加强对我省已获批的5个海洋倾倒区、3个临时倾倒区,以及一些围填消纳区的执法检查。

宁波利用接入到办公室的船舶AIS船讯网监管平台和倾废动态记录仪监管终端,对海上倾倒作业船舶的实时动态信息予以日常监管,发现倾废仪异常及时联系业主核查,一经查实未按指定地点倾倒废弃物的,予以严查;

舟山市联合环保、公安、海事、国土等加强港口、航道疏浚检查及海岛周边采石场监督检查,建立废弃物倾倒监控平台对倾倒船舶实时监控,不定期开展巡航检查。

在海洋保护区执法方面,我省实施省级以上海洋保护区全覆盖检查,尤其是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海洋特别保护区(海洋公园)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各级海监机构也采取不同方式加强海洋保护区执法监管。

舟山定海区专门与检察院共同建立“海上执法工作室”,设立“护海、护岛、护渔”三护平台,对海洋工程违法建设、海洋垃圾违法倾倒、破坏海洋(岛礁)资源、非法捕捞等4大类行为开展依法查处,并利用工作室便利条件,试行“1+N”海上矛盾第三方介入共同化解机制,畅通海洋污染与民事公益诉讼快速对接移送通道。

此外,沿海有关市、县还根据其所处地理位置积极配合环保部门开展入海排污口摸排和重点排污口的沿岸海域巡查。

嘉兴市配合环保部门全面掌握全市入海排污口动态信息,建立健全监测和执法巡查机制,制定了“一口一策”整治提升方案,对20个入海排污口开展重点、一般和统计等分类监测,及时掌握陆源污染入海对海洋环境的影响情况,推进近岸海域新一轮污染综合整治。

来源:浙江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