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统筹推进环境质量改善晒出优质“成绩单”
近年来,海宁市坚定不移抓好治水治气、污染减排、行业整治、执法监管、环境监测、生态创建、要素改革等重点工作,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积极良好,环境安全稳定可控。省跨行政区域河流交界断面水质考核从2012年的“合格”上升到2013年首次达到“良好”、再到今年1-8月份持续保持“优秀”;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逐年提高,以AQI(空气环境质量指数)计算,今年1-7月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73.7%(去年同期为71.9%),7月份单月为83.9%(去年同期为74.2%);继2013年12月被浙江省政府命名为浙江省级生态市(县)以来,我市接连晒出一张张崭新的生态环保“成绩单”——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连续两年(2013年-2014年)位居嘉兴各县(市、区)首位;连续两年(2013年-2014年)获嘉兴生态市建设工作年度考核优秀;2014年12月通过浙江省环保厅组织的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技术评估。
一、攻重点、强倒逼,全面推进治污减排
一是推进“五水共治”治污水。加快饮用水源地整治,企业拆迁区块已完成土地平整,生态修复项目完成设计,PPP建设方案正在修改完善。落实饮用水源地季度巡查制度,强化水质监测预警,严厉打击涉水环境违法行为;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对规划、设计、施工、监理、材料等环节质量严格管控,累计完成受益农户9056户;督促工业企业污水全入网,据嘉兴通报,1-7月份海宁全市工业企业污水全入网完成数为98家,比对年度任务数103家,完成率95.15%,完成率位居嘉兴首位。
二是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启动10吨以上燃煤锅炉脱硫除尘设施改造,推进10吨以下小锅炉整治,截至7月20日,全市小锅炉整治完成389台,完成率64.3%;对我市工业挥发性有机物产生量最大的彩印包装、纺织后整理和金属表面处理三个行业,分别制定出台环境专项整治方案,稳步加以推进;做好机动车污染防治。完善机动车环保检测、监管体系和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体系,截止7月20日,共淘汰黄标车834辆,完成年度任务的43.1%。
三是推进污染物减排。及时制定年度减排计划和重点项目总量指标预算,共排定减排项目23个。对32家企业下达清洁生产审核年度任务;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丁桥污水处理厂三期已于3月份投入试运行,新增污水处理5万吨/日,处理量扩容至15万吨/日;督促3家热电企业加强内部管理,确保废气达标排放;特定污染行业整治稳步推进,启动纺织后整理、食品加工、金属表面处理、彩印包装等4个行业整治工作,共涉及460家企业,目前已完成整治(关停)51家。
二、多举措、零容忍,切实加强监管监测
一是严格项目准入。务实项目初审和现场踏勘,实行提前介入,严把项目准入关。加大与项目属地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的沟通协作,实行重大项目准入联合会审和服务业投资项目网上联审。以审批事项标准化制定助推项目规范快速审批,优化审查流程,提高审批质量。今年来,我局共依法审批建设项目环评306个,否决项目4个,总投资83568万元。
二是严格执法监管。力促新环保法落地,依法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件;对全市违反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开展专项清理;部署开展专项行动,深化环保公安执法联动机制。今年以来,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0495人次,检查企业4085厂次;关停企业(作坊)54家,责令停产78家;作出行政处罚54件,罚款316.82万元,其中移送公安机关9起,2人被取保候审、1人被刑事拘留、6人被行政拘留;媒体公开曝光34起。
三是强化环境监测。新建完成盐官枢纽水站完成,实现了我市交界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的全覆盖。海宁市环境自动数据平台建设完成,集数据采集、预警、审核、发布为一体,主要包括数据应用平台和环境空气质量发布平台。数据应用平台可整合全市“六水两气”8个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的运行管理实时数据,数据获取率95%以上;而环境空气质量的实时发布系统可方便群众实时查询本市的空气质量,相比以前的微博发布多了实时性,配以街景图片,能形成更为直观的感受。
三、抓牵头、聚合力,加快生态文明建设
一是推进生态创建。加快编制环境功能区划,完成海宁市环境功能区划报批稿,并已通过市政府审议。推进东部(黄湾)生态功能区建设,已完成东部生态环境功能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并组织召开了部门征求意见会,目前正在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启动腾退第二批120家企业。协调落实黄湾镇1000万元/年生态补偿资金;针对省环保厅对我市创模工作的技术评估专家审查意见,逐项抓好整改,并对创模资料进行更新,为省级创模验收工作做好准备工作。指导周王庙镇创建申报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乡镇、马桥街道创建申报国家级生态街道。
二是统筹生态建设。近年来,全市先后完成“泔水”猪养殖整治和禁养区372家规模畜禽养殖场关停工作,在限养区落实功能区布点规划63个区块,规划面积3090.8亩。生猪存栏削减至历史最低,全市已累计关停退养生猪养殖场户11229户;结合美丽乡村建设,以“道路硬化、垃圾处理、卫生改厕、污水治理、村庄绿化”等五大工程项目建设为抓手,进一步深入推进村庄整治工程,目前,全市环境整治村实现行政村全覆盖,村庄整治受益农户已达10.61万户,受益率达到76.7%。美丽乡村创建先进镇(街道)实现全覆盖。
三是加强生态宣传。以新环保法出台为契机,在全市重污染行业开展长效管理专题讲座。全市重污染企业负责人参加了培训,受益人数达400多人。同时,邀请了环保部政策法规处专家对我市领导干部中心学习组成员开展了新环保法专题讲座,200多人参加培训,取得了一定的宣传效果;在环境管理中引入“互联网+”概念,“微平台上”提供公众互动交流的“大服务”。海宁环保官方微博粉丝达22270人。
四、拓思路、促改革,创新管理体制机制
一是深化要素配置改革。2014年我市74家试点企业全部完成交易,交易金额共4800余万元,2015年继续对73家企业进行排污权差别化核定,已全部完成交易,共计收费3898.888万元。目前二级市场共完成交易26笔,转让COD指标211.674吨,成交价格3934.6348元。2015年,为拓展企业融资渠道,重新开展排污权抵押融资,目前已有4家企业330.97吨COD排污权用于抵押,抵押金额高达10494万元。
二是推动审批制度改革。探索建立项目准入环保承诺制和备案制,积极推动审批职能向服务职能转变。对补办项目环评直接予以备案,简化办理流程,倒逼企业提升环境责任主体意识;对污染物种类和总量均不增加的“零土地”工业技改项目不再实施环评,直接予以登记备案,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加速项目落地,激发市场活力。今年来,我局共补办项目环评备案113个,工业“零土地”技改项目登记备案15个,涉及总投资额173.05亿元,其中环保投资3.66亿元。
三是加速绿色保险扩面。对所有印染、制革、光伏等重污染企业实施环境风险评估,并引导参加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的基础上,对全市24家化工企业和重点单位组织开展现场环境风险评估工作。在全省范围内首创突发性重大公共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专项保险基金,用于因突发环境污染事件造成公众利益损害和公共环境损害等应急处置。从去年11月至今,已提取21.3484万元,有2起事件获得处置,共计使用基金2.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