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首家“省绿化模范单位”诞生

17.01.2018  17:03

  近日,浙江省绿化与湿地保护委员会发文公布2017年度“省绿化模范单位”名单,海宁市浙江省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榜上有名,结束了该市无省级绿化模范单位的历史。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是1999年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2004年经国家教育部确认的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2010年9月从杭州市文华校区整体迁址至浙江省海宁市连杭经济开发区长安新校区。学院占地近千亩,建筑面积31万余平方米,栽种乔木、灌木等绿植115个品种,色块面积达49340余平方米,种植草坪184389余平方米,水域面积约100亩,水生植物2264平方米,绿地面积281248平方米,绿地率42.87%。学院环境幽雅,四季有花,四季有果,鸟语花香,冬夏成荫,真正形成了绿化、美化、香化、净化的园林式校园,被誉为“浙江省十大最美校园”之一,已成为长安镇的一个景观亮点及休闲去处。学院非常重视校园绿化建设,成立了专门的绿化领导小组、检查小组、养护小组,制订了《东方学院绿化养护监管办法》,设立了专项绿化工程项目资金。

  近年来,海宁市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理念,组织动员社会各界积极投身绿化事业,扎实开展造林绿化,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建设美丽浙江和森林浙江作出贡献。(海宁市农业经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