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积极申报全国绿化模范县

04.08.2015  22:41

  日前,海宁市向浙江省绿化与湿地保护委员会递交了全国绿化模范县的申请材料。

  近年来,海宁市委、市政府秉承“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和“种树就是种发展、种环境、种健康、种文化”的理念,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1818”平原绿化行动总体部署,以“绿满潮乡、美丽海宁”为主题,紧紧围绕全国绿化模范城县创建目标,坚持生态建设以林为先,城乡面貌以绿为美,结全美丽乡村建设、“四边三化”,加大投入,点面结合,城乡联动,整体推进,全力打造“城在绿中、城在水中、城在文中”的江南水乡典范。海宁市始终把国土绿化工作作为主要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和带动区域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抓手,创新推进“规划谋绿、江边种绿、河边栽绿、路边植绿、拆违扩绿、闲地补绿、见缝插绿、拆墙透绿、屋顶铺绿、公众认绿”等“潮乡十绿”工程等建设。

  目前,全市林木总量达21.1万亩,建成省级以上重点公益林2.5万亩,森林覆盖率19.77%,林木绿化率27%,林木总量、森林覆盖率和林木绿化率三项指标均列嘉兴首位。经国家林业局华东林业调查设计院核查,对照33个指标,海宁市全部达到或超过全国绿化模范县评价与考核标准。(海宁市农业经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