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有序推进“无违建河道创建”工作

16.07.2018  10:04

    【本站7月16日讯】根据《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无违建河道”创建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海宁市“无违建县市”创建标准及实际情况,海宁市水利局按照“无一处涉河违法建筑”的原则,循序渐进,依次推进“无违建河道创建”工作。

据统计,2018年上半年,出动水政巡查人员227人次,累计完成巡查750余公里,现场制止违法行为17起,利用无人机和日常巡查相结合方式全方位巡查,坚决查处和制止执法巡查中发现的水事违法行为,对各类水事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查处水事违法案件4起,累计罚款7万元。

目前,该市“无违建河道”创建工作已完成10条县级及以上河道112.75公里的全线无人机排查和镇、街道核对认定等前期工作。经核实,海宁市列入今年创建工作的河道约162处属违法构筑物。

接下来,该局将对核实后的数据与属地进行实地一一对接、研究分类处置方式,严把时间节点和创建标准,抓进度、强督促、重措施,加快推进“无违建河道”创建工作,确保完成年度“无违建河道”创建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