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实施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员制度取得明显成效
12.04.2015 10:51
本文来源: 法制办
海宁市自2009年开始率先在嘉兴地区实施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员制度,按照“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全面推行”原则,形成了统一监管、统一培训、上下联动、行业协作的良好格局,提升了行业自身管理能力,六年来成效明显。
一是自身管理能力逐步强化。以推进实施《浙江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员规定》为切入点,依托前几年卫生管理员培训平台,进一步加强宣传,增点扩面提质,由最初的娱乐、沐浴、住宿等重点行业配备卫生管理员开始,发展至目前所有公共场所均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员,形成公共场所自身管理新格局,进一步夯实了卫生监督发展基础。二是行业管理标准不断规范。海宁市卫生监督所每年制定工作计划和培训目标,根据不同行业规范要求,采用分时段集中培训、分期分批小班化培训、集中考试等形式,对培训考核合格人员发放卫生管理员证书,进行统一管理。2014年共组织游泳、住宿等不同场所卫生管理员培训班七期,培训卫生管理员480人次。目前海宁市游泳场所卫生管理员配备率达100%,住宿场所卫生管理员208人,配备率超过80%。三是卫生监督效率有效提升。充分发挥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员行使单位内部卫生“管理员”、“检查员”及“联络员”作用,通过各场所卫生管理员师资角色,对卫生知识读本进行消化并及时对各单位员工做好二级培训,建立起卫生监督管理三级网络。同时海宁市卫生监督所通过上门检查、约谈、集中培训、短信群发等多种形式,帮助各单位发现问题落实整改,形成上下联动、企业自治的卫生监管新模式。
本文来源: 法制办
12.04.2015 10:51
省人大财经委与省审计厅联合开展审计查出问题后续整改情况督查
本网讯 为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审计查出问题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李卫宁出席中国浙江省—比利时西弗兰德省合作促进委员会第6次会议
本网讯 4月28日,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赵光君赴金华市开展土地管理条例和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立法调研
本网讯 4月26日至28日,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