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宁市力众大药房-准予行政许可

01.03.2015  00:33
单位名称/申请人:海宁市力众大药房
法人代表/负责人:陈振强
          你(单位)于 2015年2月28日提出的《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变更(无需现场检查)行政许可(受理号:市受201502329)申请, 经本局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同意质量负责人由陈振强变更为谭靖涛***
201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