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出台星级文化礼堂(文化阵地)评定标准

27.04.2015  12:26

  为更好地发挥文化礼堂(文化阵地)在构建和谐文化中的作用,近日,海宁市群众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出台《关于印发海宁市星级文化礼堂(文化阵地)评定标准的通知》,整合农村文化礼堂管理标准和村(社区)文化阵地星级标准,统一出台文化礼堂(文化阵地)星级评定标准,面向全市镇(街道)文化中心、农村文化礼堂〔村(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室)〕开展星级评定,进一步推进文化礼堂和文化阵地的融合管理。

  星级评定主要分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3个星级,采用申报制,由各镇(街道)、行政村(社区)根据标准自我评分后提出申请,经过镇(街道)群众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初审,由海宁市群众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对申报星级的文化礼堂(文化阵地)进行审核和实地抽查,并结合季度督导情况,对各镇(街道)报送的复审结果进行核查,确定、公布结果。海宁市财政分别给予五星级文化阵地15000元、四星级文化阵地10000元、三星级文化阵地5000元的经费补助,补助经费用于文化阵地设施设备维护、活动开展、队伍建设等。

  目前,海宁市有农村文化礼堂58个、村文化活动中心146个,村文化活动室76个,通过评定,进一步抓好文化礼堂(文化阵地)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建立起统一管理、分层评估的新型管理评估机制,促使农村文化阵地功能完善,档次提升,服务到位。